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80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想要稳定市场占有率,除了打造核心品牌外,企业必须构建全产业链布局,从而增强自身在产业链条上的控制力和话语权。报告期,公司努力打造立体、开放的黄金珠宝平台,为公司内部业务单元提供价值和创业成就,为行业内客户提供系统的产品和服务;公司通过自有的黄金珠宝产业园大力开发自主生产项目;通过参与河南一恒贞定向增发,与张万福珠宝合作,公司进一步推进未来全国零售渠道的布局;继去年公司与心麦科技、瀚博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2016年上半年,公司推出acare智能戒指、智慧珠宝产品,引入Mykronoz智能手表,通过自有资金向深圳可戴增资,继续拓土“互联网+珠宝”领域,推动黄金珠宝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1)整合优秀资源,布局全产业链
2016年上半年,公司在继收购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后,公司通过资本运作与与广东乐源签署了《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向广东乐源增资及受让乐六平持有的广东乐源的股份的方式,收购广东乐源51%的股份,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广东乐源是一家致力于可穿戴式智能产品和核心技术、云平台及应用开发的创新型科技企业,拥有产品自主研发团队以及可穿戴的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近几年呈现了爆发式增长,行业空间和市场规模蕴藏巨大潜力。公司收购广东乐源,有助于推进黄金珠宝行业与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016年1月,公司拟通过参与一恒贞定向发行的方式,持有一恒贞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从而扩大公司在华中市场的布局。一恒贞为珠宝饰品设计及销售的品牌连锁公司,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已于2015年10月13日在新三板挂牌,一恒贞在河南及周边地区有着丰富的珠宝首饰门店运营经验及品牌声誉,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利用一恒贞的地域优势积累新的渠道资源,将公司的品牌设计、供应链等优势导入一恒贞,实现消费人群、产业链的多重覆盖,扩大在该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以战略推进新业务进展,打造供应链平台
公司携手“互联网+”,逐步从制造走向“智造”,纵向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构建以大数据及金融服务为基础的黄金珠宝生态圈。2016年4月,公司与金大师公司合作,出资设立金一云金,通过“生金宝”业务,以公司零售渠道、加盟、合作的全国优质实体金店为依托,以金融和互联网技术为工具,解决终端客户存量黄金的流动性问题,在为客户提供投资收益的同时,提升公司零售渠道的服务功能和赢利能力,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
2016年6月,公司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金怡通,利用公司在黄金珠宝行业资源整合优势,结合怡亚通长期以来丰富的供应链系统管理经验,共同打造集交易、融资、信息传递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黄金珠宝行业上下游客户提供多方面服务,优化并缩短黄金珠宝行业内采购、销售等中间环节,提升行业内企业运转效率。
以上项目是公司搭建黄金珠宝产业平台的重要举措,公司正逐步构建以客户为基础的大数据运营模式,通过增强公司在黄金珠宝产业的供应链平台功能,提升在行业中的整体竞争力。
(3)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健全财务管理机制
2016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强化财务价值创造,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对10家子公司实施资金统一上拨下划管理,通过梳理新业务流程,把关营改增后的费用报销,内控升级,确保公司业务合规,整体把控财务风险。在资金管理上,公司继续围绕“协同、降本、增效”的方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黄金租赁与流动资金授信额度的同时,探索通过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设立控股子公司债权资产专项计划等融资途径,提高资金储备及使用效率。随着公司业务板块增加,公司逐渐建立一套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流程及信息系统,为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提供了保障和支撑。
(4)品牌助力,各渠道业务稳定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内外热点题材、节庆、知名品牌进行产品研发,深度开发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的产品,加强生肖类产品的自主研发,借助热点题材以品牌活动、微信、微博进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营销效果。2016年上半年,通过在银行、批发、零售、加盟连锁等各渠道持续发力,精选差异性、实用性、高授权、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作为主推,保障了业务量的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拥有加盟连锁店141家,品牌直营及专柜、专卖店171家,合计312家。
2016年上半年,公司加大了品牌建设力度。2016年1月,公司与张万福珠宝战略合作发布会在长沙举行,发布了双方在珠宝产品开发、品牌运营、全国市场拓展等领域的战略合作计划;2016年4月,公司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共同举办2016“健康中国.智能穿戴大会”,推出集互联网+珠宝+健康+智能的相关新品与新技术,推广大数据在珠宝行业的应用,同月,上海文交所VIP会员单位、公司子公司金一艺术品负责运营的金一黄金艺术品运营服务平台挂牌上线仪式在江阴市隆重举行,推动了黄金产品在一级市场流通后进入艺术品产权市场交易,增加贵金属艺术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2016年5月,公司参加上海国际珠宝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智能产品的曝光率,同时打开了金一云金“生金宝”业务的知名度。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实施全新金一珠宝品牌门店升级战略,开展全面的店面品牌升级活动,推动金一珠宝品牌的市场营销和传播,让更多客户了解金一文化、金一珠宝的品牌内涵。
(5)强化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的换届与改选、聘任工作,打造高素质、高效率、高专业性的管理团队,为未来全产业布局提供了优秀的组织机构和人才支撑。公司在加强团队建设的同时,贯彻平台化发展战略,以人、制度、金融与互联网等工具,强化运营管理,推动战略蓝图落地实施。公司集系统管理与人才优势,明确市场方向,加大产品升级,强化内控管理,以业务、投融资、财务管理为三大板块为重点,通过整合外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了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位置和深度,打造了一个关于产品、信息、功能、服务为一体的黄金珠宝生态企业。
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产业链整合协同和品牌扩张,完善治理,强化内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外投资与管理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3家,包括2家一级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上海金一云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1家二级子公司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4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增加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总额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1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不超过35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安排,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前结束。
关联董事陈宝康先生和陈宝芳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增加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总额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1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不超过35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安排,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前结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原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宝康、陈宝芳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控制的公司南京广亦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美行”)、江苏后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朴文化”)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 关联交易预计增加概述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公司拟增加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总额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1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不超过35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已经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副董长、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因在本次交易对方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公司董事陈宝芳先生因作为陈宝康先生的直系亲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安排,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前结束。
(三) 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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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布澜路中盛科技园9号厂房8楼
3、 法定代表人:熊涛
4、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5、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珠宝首饰、翡翠、宝石、镶嵌饰品的加工生产与购销
6、 关联关系:聚美行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智造”)25%股权,为金一智造少数股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关联关系情形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视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7、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6,461.71万元,净资产610.75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99.87万元,净利润7.56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 江苏后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珠江路198号1410室
3、 法定代表人:胡玉霞
4、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2万元
5、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企业管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图文设计服务;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家具及其他家庭用品、美术作品的销售;花卉、盆景的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后朴文化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39%的股权,为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小股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关联关系情形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视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7、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839.61万元,净资产32.58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1.26万元,净利润-8.63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 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3号3幢8627D室
3、 法定代表人:于斌
4、 注册资本:人民币3,077万元
5、 经营范围:科技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互联网教育技术开发;礼仪培训;企业管理培训;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研;投资咨询;代理、制作、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关联关系情形视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7、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8,841.72万元,净资产8,519.84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35.80万元,净利润627.49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和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在公司的正常业务范畴,是双方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过度依赖的影响。
(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本公司的产品,是供需双方的自主行为,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生产中的持续性业务,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增加公司2016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
(三)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6年9月1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巍女士、财务总监薛洪岩先生、独立董事张玉明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孝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5,616万元,上海金一其他股东张福泉和杨勤华分别以自有资金增资1,600万元和784万元。增资后,公司及上海金一其他股东持有上海金一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9)。
近日,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已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钟葱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6、营业范围: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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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8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标诉讼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出具的《关于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4]第010690号重审第0000001006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关于宝庆尚品公司的商标争议案件基本情况。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2016年7月13日分别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标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商标诉讼的进展公告》。该商标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以下简称“首饰总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申请撤销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商评委于2014年2月24日裁定驳回首饰总公司的申请,维持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的效力。裁定文号:商评字[2014]第010690号《关于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裁定书》。首饰总公司针对前述裁定,于2014年5月1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于2015年11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一、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裁定;二、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针对首饰总公司提出的争议申请重新作出商标争议裁定。(判决书文号:(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5819号)。2015年12月,商评委及商标原持有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7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京行终2447号《行政判决书》,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二、 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案最新进展
1、 根据商评委出具的《关于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4]第010690号重审第0000001006号),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果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目前,宝庆尚品公司正在计划启动起诉、立案的法律措施。
2、 宝庆尚品公司已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行终2447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 第8921594 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案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1、 目前,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案的行政裁定尚在异议期内,对公司使用该商标开展业务及进行其他商业行为不构成法律影响;
2、 根据公司品牌规划,公司旗下现有的品牌优质终端将根据未来发展进行品牌切换,宝庆尚品品牌即将升级为金一珠宝品牌,以上商标纠纷事宜并未对宝庆尚品公司持续性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
3、 关于上述商标事项,公司副总经理、宝庆尚品公司董事长苏麒安先生及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禾华富”)已做出《关于商标争议事宜的承诺函》:
“苏麒安/创禾华富(以下简称本人/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特此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有关第8921594号“宝庆尚品”商标和第8921595号“宝庆尚品”商标争议给标的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向标的公司赔偿该等损失,以确保标的公司免受任何损失。”
本次诉讼对宝庆尚品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动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