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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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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募基金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浙江浙商证劵资产管理有眼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6年8月29日起开通公募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通时间

2016年8月29日

二、客户适用范围

持有以下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募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目前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三、网上交易平台业务范围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的账户开立、账户资料变更、认购、申购、赎回、交易撤销、分红方式设置与变更、交易密码修改和查询等业务。

四、网上交易平台销售范围

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中注册登记的开放式基金,包括: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T日交易申请(除认购外)的受理截止时间为T日15:00,投资者在T日15:00及之后的交易申请(除认购外)将被视为T+1工作日的申请,投资者在T日17:00及之后的认购申请将被视为T+1工作日的申请,业务受理程序及事项请参考网上交易页面。

2、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以金额申请,并按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款项。在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申购的単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申购费用), 追加认购/申购的単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申购费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以份额申请,最低赎回份额100份,最低账面份额100份。

3、网上交易平台对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网上交易平台确实接受了业务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放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345)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5、浙江浙商证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