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88 公司简称:兖州煤业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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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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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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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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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各业务分部经营情况
(1)煤炭业务
①煤炭产量
上半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集团”)生产原煤3,159万吨,同比减少334万吨或9.6%;生产商品煤2,925万吨,同比减少275万吨或8.6%。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产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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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煤炭价格与销售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但是受国家去产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影响,本集团自产煤销售平均价格二季度环比小幅回升。
上半年本集团销售煤炭3,256万吨,同比减少1,043万吨或24.3%,主要是由于:①外购煤销量同比减少754万吨;②鄂尔多斯能化、兖煤澳洲销量分别同比减少112万吨、197万吨。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106.190亿元,同比减少58.524亿元或35.5%。
上半年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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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煤炭销售成本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67.258亿元,同比减少49.141亿元或42.2%。主要是由于外购煤的销售成本同比减少41.496亿元。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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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运输业务
上半年公司铁路资产完成货物运量487万吨,同比减少266万吨或35.3%,主要是由于煤炭外运量减少。实现铁路运输业务收入(按离矿价结算并由客户承担矿区专用铁路资产运费的货物运量实现的收入)1.001亿元,同比减少56,369千元或36.0%。铁路运输业务成本为56,830千元,同比减少54,006千元或48.7%。
(3)煤化工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甲醇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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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力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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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热力业务
上半年华聚能源生产热力87万蒸吨,销售热力4万蒸吨,实现销售收入10,084千元,销售成本为4,290千元。
(6)机电装备制造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机电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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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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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主营业务分析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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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①自产煤销量减少使营业收入同比减少9.315亿元,自产煤价格下降使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603亿元;②外购煤销售收入同比减少41.606亿元;③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使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9.783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①自产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7.645亿元;②外购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41.496亿元;②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加45.788亿元。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煤炭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1.182亿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①兖煤澳洲特别收益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81,505千元;②报告期内公司参股齐鲁银行转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再以公允价值计量,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2.462亿元。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集团收到政府塌陷基础设施维护扶持资金同比增加2.760亿元。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参股投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使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484亿元。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兖煤澳洲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075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62.995亿元;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6.974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①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资产和股权投资的现金同比增加18.734亿元。 ②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051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①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6.257亿元;②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1.039亿元;③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4.973亿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等19家二级子公司,澳思达煤矿有限公司、格罗斯特煤炭有限公司等32家三级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设立增加兖煤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济南端信明仁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垠瑞丰(香港)有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兖矿大陆奔牛机械有限公司1家四级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希勇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6-06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一致赞成,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批准《关于向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4.30亿元内部借款的相关安排。
三、通过《关于向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66.30亿元内部借款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向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融资担保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6-06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兖”)。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向青岛中兖提供人民币5亿元融资担保。
2.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青岛中兖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青岛中兖顺利开展贸易业务,开拓贸易创效渠道,根据青岛中兖贸易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青岛中兖提供人民币5亿元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向青岛中兖提供人民币5亿元融资担保的相关安排,并提请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有关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请见附表《被担保人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融资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担保期限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青岛中兖提供融资担保,将为青岛中兖开展贸易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其开拓贸易创效渠道,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20.75亿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净资产的78.82%。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表:被担保人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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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6-07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胜东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赞成,会议审议通过了: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