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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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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70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践行“一体两翼”战略发展规划,以能源基础业务为“主体”,大力推进“云基础业务”与“新能源业务”的两翼业务开展,全面整合价值链资源,积极构建主营业务间的有机生态,加快培植公司业务发展的生态优势和竞争优势,有效推进打造生态型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基业务领域:公司继续定位高端,围绕业务开发高端产品、研发高端应用、进入高端市场,在保持金融、通信、政府等领域优势的基础上,深度聚焦轨道交通、国防、核电、船舶等多个细分领域。云基础业务领域:公司凭借自主领先的数据中心技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以云动力生态节能型数据中心、模块化数据中心、微型数据中心等行业级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为基础,优化新一代“慧”系列微模块数据中心产品与方案,在金融、政府、教育、传媒、.通信、互联网、IDC等行业取得广泛应用,致力于为客户打造安全可靠、高效绿色的智慧数据中心。公司通过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从整体解决方案迈向自主投资建设运营数据中心,实现公司在IDC业务市场的快速扩张, 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投资自建的数据中心项目正有序推进中。新能源业务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新能源政策动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技术驱动创新,除投资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外,重点发展储能、微网、充电桩等业务,取得良好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495,055.10元,同比增长3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68,871.82元,同比增长147.73%,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股,同比增长142.8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21家子公司及27家孙公司,与上期相比减少了1家子公司和增加2家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及其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6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27,078.21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0,782,10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1,234,630.00元。由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 2016年6月30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随着股权激励行权情况而变化。因此,具体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以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9月14日下午14:50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6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3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6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0,782,10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1,234,630.00元。由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 2016年6月30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随着股权激励行权情况而变化。因此,具体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以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6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27,078.21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0,782,10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1,234,630.00元。由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 2016年6月30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随着股权激励行权情况而变化。因此,具体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以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

201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如下:

注:由于半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故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先按照母 公司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的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依据。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

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7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能源”或“甲方”)拟与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阳宏聚”,为电力能源的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公司拟以原始出资价人民币6,000万元将宜阳宏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宜阳宏聚继续履行截止至《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日的债权债务,包括电力能源以借款形式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往来款项预计18,10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宜阳宏聚的股权。截止2016年6月28日,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上述议案后将授权公司指定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披露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59)。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5日披露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63)。

二、交易进展事项

2016年8月25日,公司与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最终股权转让价为6000万元;同时,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宜阳宏聚全额偿还电力能源以借款形式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往来款项17738.25万元。截止至本协议签订日,公司已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0328001040047857及11015089063003),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7,130,107.11(含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已转入公司科华恒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继续管理及执行。同时,双方将根据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股权交割以及股权转让款、往来款项的支付。

三、备查文件

1、《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