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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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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66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完整、真实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参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67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69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收到了公司职工监事贾小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贾小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对贾小鹏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所做 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16 年 8 月28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宗树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期间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宗树阔先生曾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离任后宗树阔先生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宗树阔先生简历

宗树阔先生2009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9年起,历任万达商业地产洛阳、济南项目公司财务部出纳、主管会计,商业地产财务部检查经理,万达院线财务部主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