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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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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年同期总股本为100,000,000股,本报告期末总股本为254,391,982股。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优化了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人才结构,创新了利益分配机制、主管问责机制、业绩联动机制,提升了市场营销能力、采购成本控制能力、开发与技改能力。在做大、做强阻燃剂、特种脂肪胺等功能助剂主业外,努力拓展新的应用领域。

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40亿元,同比增长27.10%;净利润6,831万元,同比增长66.43%。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16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合并范围。公司以发行股份加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于2015年12月完成了对大伟助剂的整体收购。一方面大伟原有的业务实现了预期的业绩;另一方面,万盛与大伟同属功能性材料助剂,在市场开发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双方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产能利用率、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2、在市场区域方面,公司在美国及欧洲分别设立了分支机构,经过2、3年的市场开发,在北美及欧洲地区新增客户数量显著增长,在国内、国际经济低迷的形势下实现了销售增长。

3、在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产品先前主要应用在家具家私、建筑保温、电子电器等行业。经过几年的开发,目前公司产品在如下新的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在汽车市场,随着汽车对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阻燃、气味等要求越来越高,汽车市场对高端阻燃剂的需求越来越大。过去这部分市场均由国外厂家占领,目前公司凭借优质的技术和产品质量,已有多款产品经过客户的严格测试得到客户认可,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业绩。

同时,公司拥有的一个阻燃剂专利产品在新能源电动车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组壳体密封材料获得应用,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更多的新能源电池厂家,随着新能源电动车的增长,该项业务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将作出积极的贡献。

4、在电子化学品市场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伟助剂所拥有的部分产品可使用在电子产品,电子化学品的市场总量巨大,未来公司会继续加大电子化学品市场的拓展。同时大伟助剂新引进的产品腰果酚在特种涂料市场前景广阔,目前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顺利投产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贡献。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职工薪酬、运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研发投入、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汇率的变动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及由于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采购成本控制能力使毛利率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良好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项目建设增加及认购四川汇安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借款减少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研发项目个数增加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化,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指定的发展计划有序开展。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 实现经营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35,127,975.19元,同比上年增长26.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的特种脂肪胺销售145,820,852.31元,占营业收入27.05%。阻燃剂销售额有所下降,毛利率增加4.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产能提升,边际成本下降,销售单价有所下降,但主要原材料成本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境内境外收入同时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所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1、品牌优势

万盛股份的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产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形象。

2、产品优势

公司的产品线丰富,广泛应用于家具及交通工具的各种垫材、隔音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板材、仪表板、汽车外装部件、各种电子设备的外壳等众多领域,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2015年公司完成对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将在现有的有机磷系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产品基础上,新增特种脂肪胺类产品、腰果酚等应用领域广泛,从而更加完善产品结构。

3、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非常重视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绝大部分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其中型号为WSFR-PX220、WSFR-SBDP的工程塑料阻燃剂以及硬泡阻燃剂WSFR-TCPP产品的生产方法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客户优势

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下游行业主要为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PVC材料、橡胶、环氧树脂、不饱和树脂等行业,公司目前以聚氨酯和工程塑料客户为主,主要为拜耳材料科技(已于2015年6月更名为德国科思创)、巴斯夫、SABIC、朗盛、DEMILEC、三星、陶氏化学、金发等国内外知名的化学工业品、改性塑料生产企业。这些行业龙头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的要求非常严格,其所选定的每一家供应商、采购的每一种原料往往都要经过长期的试验和论证。万盛股份与前述客户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后续将重点拓展新能源领域的阻燃剂研究与开发,紧跟行业发展的步伐,培育新的增长点。

5、团队优势

公司高层团队是一个“国际化”的团队,公司正在打造一个“专家化”的中层团队,实施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措施,强化员工研发、工艺、安环、设备、品管等领域的综合能力,并在财务、投资、人力资源管理、企划、信息化等领域引进专家型人才。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向四川汇安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汇安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的股权。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万盛股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3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年产:盐酸3,000吨(副产品);一般经营项目:磷酸酯阻燃剂制造。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555万元,净资产14,662万元。报告期完成营业收入16,898万元,实现净利润1,765万元。

2、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万盛股份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该公司于2015年12月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注册资金4,000 万元,经营范围:CATE(2—乙基已胺系列)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购销。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665万元,净资产14,747 万元。报告期完成营业收入15,100万元,实现净利润2,153万元。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4月1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632,719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6,595,525.3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4,940,859.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将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