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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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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2 公司简称:哈空调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75.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5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75.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48%;实现其他业务收入3,099.77万元(销售材料),较上年同期下降21.75%。其中:主营业务中来自电站空冷产品的收入1,211.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94%;来自石化产品的收入12,291.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9%。实现营业利润-5,700.08万元(上年同期为-390.33万元),实现净利润-4,550.80万元(上年同期为212.96万元),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的主营业务毛利减少和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报告期,公司订货合同金额 26,853.52万元,同比增长 38.34%,其中:石化空冷产品订货额 10,64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96%;电站空冷产品订货额16,11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9.06%。

3.1.1主营业务分析

(一)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交货订单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而间接制造成本未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技术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职工薪酬、折旧费及研发费等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贷款减少及贷款利率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现金回款增加及票据到期划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收到处置子公司转让款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偿还银行借款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投入减少

(二)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700.08万元(上年同期为-390.33万元),实现净利润-4,550.80万元(上年同期为212.96万元)。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毛利减少,费用下降,投资收益减少。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计划完成营业收入7.35亿元,成本费用7.3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成本费用2.24亿元。

报告期,受国民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影响,石化和电站空冷市场出现大幅度萎缩,一方面报告期产品订货金额较少,一方面部分已签订供货合同延迟。鉴于此,公司对2016年经营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016年,计划完成营业收入5.00亿元,成本费用5.68亿元

3.1.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未发生变化,仍为石化空冷产品和电站空冷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75.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1.41%(上年同期为89%),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石化空冷产品的收入12,291.48万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0.54%(上年同期为51%),来自电站空冷产品的收入1,211.70万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93%(上年同期为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13.38%,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98个百分点。其中:石化空冷产品毛利率12.49%,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40个百分点;电站空冷产品毛利率18.30%,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空冷行业不景气、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订货价格下降,使产品毛利率同比减少。

3.1.3核心竞争力分析

哈空调是一家有着60年发展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致力于石化空冷器、电站空冷器及空调暖通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技术底蕴深厚,服务领域广泛涵盖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钢铁冶金和煤化工等行业。

公司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设计生产出中国第一台空冷器以来,累计填补了国内50余项产品空白。在电站空冷领域,公司拥有"国家能源电站空冷系统研发中心"能够独立完成直接空冷系统、间接空冷系统的设计,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旗下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组成技术联合体,依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六大地区电力勘测设计院共同开发电站空冷技术,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国产首台套的300MW、600MW和国际上最大的首台套1000MW电站空冷器均出自哈空调。公司参与研发的“1000MW超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研制、系统集成与工程应用”项目被评为“2013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一等奖”。“1000MW电站直接空冷器”被国家科技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2014年度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

在石化空冷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及其下属炼油厂的千万吨炼油装置和百万吨乙烯工程等重点项目中,尤其在高温、高压和特殊材质空冷器方面在国内拥有较大优势,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进出口自营权,在国内同行业中第一个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ASME/ASME(U2)认证,公司还是国内拥有专业的安装公司和经验丰富的安装调试队伍的企业,最早具有安装资质和安装业绩,已安装了多个空冷机组并安全稳定运行至今,具备空冷系统EPC总承包能力。

3.1.4投资状况分析

(一)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国家电站空冷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完成投资额291,669,999.20元,投资完成比例109.00%,该项目除部分实验室建设及工艺布局设施工程尚未完工外,已于2013年底达产,预计新增产能4套百万千瓦空冷器机组。

(2)研发中心建设及厂区配套工程改造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48,148,429.78元,投资完成比例83.23%,项目总体工程进度约100.00%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2.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公司2015年实现的利润基数较小,考虑到资金紧张的现状,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2016年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就2015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2.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3其他披露事项

3.3.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45,507,989.46元,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3.3.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三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二家。详见附注“九、1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因上海天勃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转让、哈空调(香港)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注销,报告期只将哈空调(香港)有限公司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未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杨承先生、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劲松女士、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杨承先生、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劲松女士、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关联董事杨凤明先生、刘万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取得其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5号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同意增补独立董事张心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董事刘美娟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可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于2013年9月7日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为三年(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鉴于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到期,为避免影响公司与尔华杰公司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与尔华杰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其事前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凤明先生、刘万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4年、2015年公司向尔华杰公司购销商品合计金额分别为4,985,101.56元、1,216,276.89元,2016年半年度购销商品合计金额为1,079,799.14元,具体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根据公司与尔华杰公司过去几年的实际交易情况,将与其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1785号

尔华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机、减速机、换热器、搅拌机、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的单机成套设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防腐技术服务;汽车快修(A类)(限分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该公司2015年总资产18,528.62万元、净资产11,317.02万元、营业收入8,089.60万元、净利润-1,095.5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尔华杰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杨凤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万里先生任该公司董事,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关联交易数量、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内容以具体购销合同方式加以明确。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交易双方就某一具体的商品供应或服务提供另行签署相关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尔华杰公司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有效;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