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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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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第一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于2014年11月14日发行第二期17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的影响。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深入实施“一五五”战略,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提质增效,有效应对了复杂严峻的经营发展形势,公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持续改善。

1.装机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4910.5万千瓦,其中火电3281.75万千瓦,水电1145.03万千瓦,风电462.52万千瓦,太阳能光伏21.20万千瓦。

2016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火电装机容量166万千瓦,分别是江苏泰州二期4号机组100万千瓦,新疆哈密大南湖2号机组66万千瓦,关停新疆塔城铁厂沟发电公司火电机组5万千瓦;新增水电装机容量65万千瓦,是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1号机组;新增风电装机容量54.15万千瓦。

2.发电量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868.4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820.1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0.93%和11.10%。完成利用小时1843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小时,其中:火电完成2117小时,水电完成1383小时,风电完成1070小时,光伏完成726小时。

3.发展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加强结构和布局优化,推动优质风电开发。上半年核准电源项目224.58万千瓦,其中火电200万千瓦,风电24.58万千瓦。内蒙上海庙2×100万千瓦取得核准,内蒙长滩2×66万千瓦和山西湖东2×100万千瓦外送电项目稳步推进。深化基建“双提升”工作,有序推进方家庄、邯郸、朝阳、南浔、大武口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遵化热电、庆丰电站成功转让。

4.经营管理

深化“双提升”工作,推动重点企业治理,深入实施新疆区域火电企业“一对一”帮扶,促进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健全公司系统营销组织体系,建立生产、燃料、营销协调工作机制,采取灵活的营销策略,大力开展直供电交易,直供电比例逐步扩大,上半年公司累计取得交易电量323.44亿千瓦时。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全面推广火电“单元化模块”预算管理,推进“日利润系统”建设,公司度电可控固定成本略有降低。

5.燃料管理情况

深化煤价区域对标,加强阳光采购和智能化建设,控价保供成效明显,公司入炉综合标煤单价完成356.63元/吨,同比降低69元/吨,节约燃料成本13.6亿元。

6.节能环保情况

推进产业升级,有序推动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上半年布连电厂两台机组、谏壁14号机组等共5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公司共有21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经济运行,推动火电整机优化运行,公司供电煤耗完成297.84克/千瓦时,同比降低5.41克/千瓦时;全面推广“理论发电量平衡分析法”,加强损失电量分析,提高公司水能、风能利用效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本期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2家: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宁夏英力特冶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持有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2013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3月19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5,462,626.33元与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1999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享有4,042,343.48元,占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纳入合并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6-35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米树华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冯树臣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6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关于成立国际业务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项目投资合作,推动海外项目开发,同意公司成立国际业务部。

三、同意《关于对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93,544.23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用于谏壁电厂七期扩建项目资本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具体增资事宜。

四、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