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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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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28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宇房产”)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的股权。董事会同意舟宇房产向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0个月。该笔贷款将由舟宇房产以其于2016年7月1日竞得的舟土储出[2016]1号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舟宇房产另一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舟宇房产39%的股权,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此次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8月30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70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宇房产”)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的股权。董事会同意舟宇房产向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0个月。该笔贷款将由舟宇房产以其于2016年7月1日竞得的舟土储出[2016]1号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舟宇房产另一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舟宇房产39%的股权,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此次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合计为2.5亿元(包含本次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舟基大厦金岛路20号2101-10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6年7月28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舟宇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的股权。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舟宇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舟土储出[2016]1号地块项目开发。舟宇房产此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本次对舟宇房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舟宇房产另一股东舟基(集团)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此次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8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8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本金25,00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30,88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