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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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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分析

2016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环境保持了宽松趋稳的态势,在市场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等不断释放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量价升温、高位盘整的状态。

一方面,在楼市政策整体基调维稳宽松的环境下,核心一、二线城市与周边区域市场热点不断,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71,416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753万平方米。今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4,302万平方米,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8,682亿元。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百城住宅均价环比持续上涨,累计上涨7.61%。

同时销售的持续回暖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房企加快土地储备的意愿,融资环境的宽松也改善了房企的资金面,部分城市地价短期内涨幅显著,土地储备重心不断向基本面稳定向好的一、二线城市集中,在新一轮的发展中,房地产企业间行业竞争与资源整合不断加剧,未来行业竞争格局仍将维持持续升级的趋势。

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销售保持较高增速,但也在经历回落过程,在部分地方政府加大力度因城施策,尤其是部分一线城市已率先出台收紧措施的背景下,从限购条件、限购范围、房地产金融、信贷政策、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出现了调整和审慎管理的现象,房价的涨幅速度逐步有所放缓,楼市分化较为明显,在部分二线热点城市或将迎来更具差异化特色的政策,部分热点城市或将采取更细化的价格监控及房地产信贷政策,而在库存压力依然不小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市场将仍以去库存、促消费为主基调,未来或将继续落实政策、调节供应以加快楼市库存去化。

(二)、报告期内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上半年,公司在“转型创新,夯实基础,稳中求进,重在快进”工作主基调的指导下,加速适应新形势,转型适应新常态,积极实现新布局,根据整体战略导向的要求,打造以房地产开发经营平台为主体,资产商业运营和资本证券化协同,地产金融化和“互联网+”共同驱动的发展格局,逐步推进聚焦上海的战略布局,积极探索通过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历史名镇保护开发、保障房和光明食品集团殷实农场建设、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灵活的拓展方式获取项目资源。坚持聚焦房地产主业,以上海为主战场,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力量,寻求更多优质的社会资源。经营上,通过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提效益、促平衡,稳中有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快进。注重转型发展,结构性的改革创新,注重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管控的有效性,打造质量效益型企业,持续保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41.95亿元。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加4.6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1亿元,同比减少9.36%。

一、理性操作,加大土地储备力度。

公司在土地储备上立足坚持精耕上海,稳健拓展经济发达和人口导入型的省会中心城市,通过整合更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新市镇建设、特色小镇、历史名镇保护开发、保障房建设、殷实农场建设、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灵活方式把控投资拓展的方向和节奏,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上半年公司在上海等地共新增土地储备面积32.80万平方米。

二、加强内部管控力度,运营质量逐步提升。

一是销售和资金回笼情况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公司实现签约面积83.74万平方米,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28.80%,公司签约金额为84.62亿元,同比增长149.84%。从今年年初起,公司就以销售工作为龙头,加快营销去化速度与销售回笼。积极把握销售节奏,灵活调整营销手段,通过进一步加强营销精细化管理,适应区域市场客户需求,加快营销去化速度与销售回笼,上半年在上海、湖南、浙江、江苏等多个楼盘的开盘首销中均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青睐。

二是严把品质关,加大新技术投入。公司从设计源头对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以产品设计阶段的品质及成本控制为重点抓手,重点对房型设计、社区规划、建筑构造等技术领域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响应政府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积极投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工程管理。

三是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公司借助ERP管理平台,全面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完善项目信息和数据库建立,锁定收益目标,即目标收入、目标成本、目标利润、目标利润率,统一数据口径,提高项目整体运营质量水平。

四是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一期中期票据的成功申请与发行,积极开拓创新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注入低成本血液。未来公司还将积极寻求多种融资渠道及融资创新获取低息资金,同时严格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原则,确保上下资金的灵活调配与现金流顺畅。

三、加快物流资源整合,布局升级转型。

积极推进军工路冷库的“停库转型”工作,取得了冷库如期停库,提前关停市场,如期处置液氨的三个节点的实现。在物流业务上,推进“板块化经营”,以“自贸区供应链”和“西虹桥冷链园”为未来发展重点,积极推进供应链板块的整合以及冷链城配板块的整合,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专业安全的储运能力,解决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的“在途安全”问题和“最后一公里”的能力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落实活动方案,增强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保障了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还荣获了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测评的“2015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荣获了“2015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等荣誉称号。公司子公司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2015 年度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三)、下半年经营规划

下半年,公司将坚持在“转型创新,夯实基础,稳中求进,重在快进”工作主基调的引领下,集聚各方资源,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发展的后劲,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转型创新:聚焦上海,发挥上海本地国资企业的背景优势,把握发展契机,主动对接区域政府,以符合政策导向的形式积极创新资源获取模式,储备与整合优质资源,通过探索上海区域内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历史名镇保护开发、城镇化、新市政、特色小镇、保障房、和光明食品集团殷实农场建设、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持续开发经营。积极拓展房地产产业链转型,通过推动会议经济、会展经济、教育、体育、文旅、都市农业等产业协同,逐步形成“互联网+”、“金融+”和轻资产专业运营的产业格局。

夯实基础: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流程,持续完善管控体系,以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运行为目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加强计划管理,有效推进各项计划指标的落实,以质量巡检等形式,有效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稳定提升,不断夯实公司管控基础,提升企业整体运营的效能。在资金管理上,加强集约管控,加强对资金情况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加速探索开拓创新融资渠道。在风险防控中,公司将持续强化对政策、市场、行业的研究,增强政策与市场风险应变能力,切实提高运营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管控能级。在物流板块中,继续根据“以进口食品、生鲜配送、西虹桥国际冻品为龙头,通过对海博物流资源整合,合理利用各方相关资源,打通冷链产业链,逐步打造冷链食品供应链”的战略思路,推进海博物流经营管理和各项工作,着重进行“运作能力、经营模式”两个建设,提升和夯实海博物流的经营基础。

稳中求进:通过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提效益、促平衡,稳中有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快进。注重转型发展,结构性的改革创新,注重制度建设,提高集约管控的有效性,打造稳健发展、质量效益型的企业。

重在快进:始终以销售为龙头,顺势而为,灵活应变,适应宏观经济新常态。以冲指标、去库存、抓回款为重点工作,不断推动品牌建设与企业影响力,努力完成年度经济目标任务。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6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下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临2016-063)。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6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洪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临2016-06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6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05,458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20,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8,705,55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025,67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3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64,872,491.79元(含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本公司2016年1-6月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16,467,129.04元(含本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80,000,00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81,339,620.83元(不含于本报告期内已归还的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含本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80,000,000.00 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理财投资收益为人民币3,567,671.23元,产生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52,016.1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为人民币3,826.93元。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1,559,936.33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16,056.1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海博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如下:

本次配套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46303002722452,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止 2016 年6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216,056.12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6,467,129.0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以及本报告期内投入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65.97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74号报告鉴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2016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36,467,129.04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101,339,620.83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新龙广场项目、澜山苑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5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5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新龙广场项目、澜山苑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6 年6 月 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总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金融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5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签署《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5亿元分三笔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三笔金额分别为:产品编号WG15M01044为人民币1.5亿元;产品编号WG15M02044为人民币2亿元;产品编号WG15M03044为人民币2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产品编号WG15M01044已于2016月1月4日到期,公司已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5亿元。该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3.48%,实际投资理财续存天数40天,公司获得投资理财收益人民币572,054.79元。

产品编号WG15M02044已于2016年1月27日到期,公司已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2亿元。该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3.55%,实际投资理财续存天数63天,公司获得投资理财收益人民币1,225,479.45元。

产品编号WG15M03044已于2016年2月24日到期,公司已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2亿元。该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3.55%,实际投资理财续存天数91天,公司获得投资理财收益人民币1,770,136.99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光明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截止2016年6月30日,农房观沙国际项目处于在建施工阶段,预计未来可以完成预计收益指标。

注2:截止2016年6月30日,新龙广场项目处于竣工阶段,预计未来可以完成预计收益指标。

注3:截止2016年6月30日,澜山苑项目处于在建施工阶段,预计未来可以完成预计收益指标。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经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6月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6年5月18日、201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038)、(临2016-040)、(临2016-047)。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369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将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本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会员自律管理,履行会员相关义务,享受会员相关权利。

五、本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将重新注册。

六、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八、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本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本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本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相关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