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5-02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除尘器改造工程(2号机组)EPC总承包合同》,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签订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8、9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与通辽发电总厂签订了《通辽发电总厂2、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与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贵州黔西电厂二期扩建1×660MW工程一辅设备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脱硫、脱硝、除尘、水务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分别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除尘器改造工程(2号机组)EPC总承包合同》,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签订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8、9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与通辽发电总厂签订了《通辽发电总厂2、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为提高水务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贵州黔西电厂二期扩建1×660MW工程一辅设备合同》。
上述合同金额分别为:704万元、13165万元、878万元,958万元、698万元。上述合同金额总计16403万元,截止目前,公司2016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由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发电总厂、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9日,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注册资本:47843.55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国立。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阜宁路1号。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供电、售电;供热;发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租赁;电力技术培训;工业石膏、粉煤灰、热水销售;国内劳务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物业管理;供水设施安装、维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成立于2003年7月21日,为国家电投下属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060号,负责人:吴德才,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02日, 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所属蒙东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注册资本:57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旭东。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粉煤灰与石膏开发、销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辽发电总厂, 成立于1991年08月12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所属蒙东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电厂街,注册资本:91596.1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大昕,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电力热力设备检修服务:销售铆焊结构件、铸造件;粉煤灰与石膏开发、销售与综合利用蒸汽、热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0日,国家电投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甘棠镇毕架村。负责人:谢亚。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生产、销售(仅供筹建使用,待取得电力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粉煤灰;脱硫石膏销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分别与以下单位签订合同:
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除尘器改造工程(2号机组)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土建、安装、运输(含卸货及施工现场倒运)、保管、调试、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签订了厂8、9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费、包装费、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设备运杂费,施工费。
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5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拆除、安装、土建施工、设计、运输、保管、装卸、调试、实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通辽发电总厂签订了2、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拆除、安装、运输、保管、调试、设计、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贵州黔西电厂二期扩建1×660MW工程一辅设备合同,合同价格包括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费用。
上述项目合同价格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确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事项系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脱硝、脱硫、除尘、水务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6-03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5人(董事岳乔先生、陶建国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彭双群先生,董事刘敬山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贾斌先生,董事冯跃先生、余炳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杨东旗先生);监事会成员4人、高管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议推荐周舜华先生、徐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郑武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聘任杨竹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通过了《关于收购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硝装置开展特许经营的议案》,该事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4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简历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简历
周舜华:男,195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电力工业局财务处投资管理主管,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主任,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职董事。
徐国生:男,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元宝山发电厂生技处处长,赤峰热电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赤峰热电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赤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通辽发电总厂厂长、党委书记,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兼中电投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期间:援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常委、副师长),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售电业务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与售电部副总经理。
杨竹策: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室科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营业部副经理、房地产金融业务部经理、北京分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海淀支行副行长,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部总经理、策划发展部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兼策划发展部总经理,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国家电投资本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6-031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罗云伟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夏守忠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收购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硝装置开展特许经营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6-032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拟定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向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择机分次发行。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6-033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收购贵溪电厂二期2×300MW机组脱硝装置实施特许经营业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收购上述脱硝装置实施特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展特许经营业务规模,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特许经营规模,扩展公司在脱硝特许经营业务市场空间,实施区域化管理,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达”)收购江西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溪电厂”)二期2×300MW机组脱硝装置实施特许经营业务。
由于贵溪电厂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发生相关的同一类型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邱绍明 注册资本:128323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发电厂;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厂开发、电力生产和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服务;环境保护、高新技术开发;工程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发(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贵溪电厂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贵溪电厂2015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资产总额为494431万元,净资产为176115万元,营业收入为325007万元,净利润为4874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类别:购买资产。
(二)标的资产: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资产为贵溪电厂二期2×300MW机组脱硝装置。贵溪电厂二期2台300MW机组均于2007年投产,为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2013年由远达环保工程公司对贵溪电厂二期2×300MW机组实施了脱硝改造,并分别于2013年12月22日、2014年6月28日通过168试运行。贵溪电厂二期脱硝装置投运以来,由电厂自主运行维护,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要求。
2.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次关联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评估”)以评估法和收益法对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大正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书》(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434A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0日,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成本法为定价基础,评估价值为6988.9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18%。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有权机构备案通过。
3、尽职调查情况
2016年5月江西远达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拟收购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结论是: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贵溪电厂的#5、#6 烟气脱硝装置来源合法, 权利人贵溪发电依法存续,且#5、#6 烟气脱硝装置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情况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4、人员安置
本次资产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
5、管理架构
鉴于江西远达已在贵溪设立了特许经营分公司,本次收购贵溪电厂二期脱硝资产后,公司相应的资产交由原来分公司进行管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甲方为江西远达、乙方为贵溪电厂
交易价格:人民币8177.0832万元 (不含税金额6988.96万元);
过渡期安排:双方同意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归资产占有方即贵溪电厂所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也由贵溪电厂承担。若标的资产交割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低于交易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则贵溪电厂需以现金补齐差额;若标的资产交割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高于交易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则江西远达需以现金将差额部分支付给贵溪电厂。
支付期限:收购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收购价款的60%;在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完成收购资产的相关产权过户备案等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收购价款的40%。
协议生效:资产收购项目经甲、乙双方依据其章程规定履行完全部为签署本协议而需履行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成相关资产评估备案。
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当违约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时,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期:与主机同寿命,原则上不低于20年。
环保电价:脱硝电价为0.01元/千瓦时(含税)。
供热补贴:参照有关规定,供热部分折算成等效发电量,按照国家规定的环保补偿电价进行结算。
生效条件: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江西远达与贵溪电厂签订正式的资产收购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后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在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贵溪发电厂开展脱硫特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展特许经营业务规模,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收购完成后,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设施全部交由远达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实现了江西区域整体管理的模式,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区域环保设施运营提供了较好的参考模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硝装置开展特许经营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100%。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远达环保拟收购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硝装置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其目的是进一步扩展远达环保特许经营业务规模,实施区域化管理模式,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收购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脱硝装置开展特许经营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特许经营规模,扩展公司在脱硝特许经营业务市场空间,实施区域化管理模式。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扩展特许经营业务规模,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本次资产收购基于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最终资产收购价格,定价合理。收购后,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设施全部交由远达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实现了远达环保在江西区域整体管理的模式,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区域环保设施运营提供了较好的参考模版。上述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4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0日
至2016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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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9月1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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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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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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