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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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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56 公司简称:慧球科技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刘士林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信息披露的严谨性,应当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次半年报事项进行专业审计,故监事会成员及独立董事刘士林先生放弃表决。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创新”)于 2016 年 1月 18 日向顾国平先生发出通知,由于顾国平先生未按合同约定补仓,德邦创新接到优先级份额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通知,已提前结束德邦慧金 1 号资管计划,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顾国平先生持有的全部本计划份额净值清零,顾国平先生在本计划项下的所有财产权益全部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所有。(详见2016年1月19日《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平仓的风险性提示》(公告编号:2016-019));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2号、华安3号”)于 2016 年 7月 12 日向顾国平先生发出通知,确定华安2号及华安3号与顾国平先生已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减少20,11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5.09%,且减少后其所持公司股份仅为1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见公司公告临2016-089);2016年7月14日,顾国平先生接到和熙投资的通知,解除其与顾国平先生一致行动关系。此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顾国平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其中华安资产汇增1号、和熙2号合计持有公司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顾国平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其中华安资产汇增1号6,1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5%)(见公司公告临2016-092)。

2.3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智慧城市业务和物业管理业务。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涉及智慧城市级顶层设计和咨询及智慧城市平台和生态圈体系建设。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集中于全资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业务,主要面向各级政府部门,而行业中的主要模式以建设-交付的BT及相关衍生模式为主,在建设前期需要承建方提前投入资金。此外,智慧城市业务以城市为单元,整体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整体规划一般在5年以上,具体项目从落地到完成交付以1-2年居多。因此,需要承建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资金运转能力。

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板块业务集中于全资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板块营业收入及盈利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收入,盈利规模较小。于报告期内,该板块经营平稳。

(一)智慧城市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紧抓企业发展和经营大局,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逆势中寻求突破,不断创新营销管理,加快主业拓展项目的开发,储备和建设,积极抓住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增速放缓的局面,不断优化资本结构,继续平衡协调好发展与经营质量提升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投资风险管控意识,细化控制流程和预算指标的达成,稳步推进各行业的业务布局和规划。

1、全力推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全面深入经营。智慧政务结合自身在智慧政务的项目经验,智慧园区立足于自身和相关项目中为自身以及客户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协同、调度和共享机制,通过云平台的整合,以云平台为枢纽,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获得高效、协同、互动、整体的效益。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与日常管理、对内与对外服务这两大服务和两大管理体系。结合其他智慧城市的相关业务,形成“低成本、集约化、见实效”为建设宗旨经营理念,达到业内的共识。智慧城市各业态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以及优化外部资源,不断提升我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体系,增加各业态间的协同联动经营效益,有效提升了整体运营质量。

2、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板块业务集中于全资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板块营业收入及盈利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收入,盈利规模较小。于报告期内,该板块经营平稳。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一户,主要包括:

注:截止2016年6月30日,慧球科技(靖江)有限公司仅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注册资金尚未到位,自成立至今尚未展开经营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123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职工监事董雪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雪莲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及其他一切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董雪莲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对董雪莲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董雪莲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任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12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17:00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共22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鉴于职工监事董雪莲女士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顾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顾远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职于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125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如下公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董文亮、温利华、刘光如、李占国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刘士林认为关于年报审核等经营性事务的意见,在未见到专业审计机构审定报告及时间比较仓促等情况下,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做出判断并准确表达自己的独立意见,故放弃表决。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12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由监事会主席潘大明先生提议并通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监事会关注到:

有关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事宜,公司董事会未及时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要求。

截止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公司仍未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监管工作函中各项监管及核实要求。甚至出现尚未对外披露的公告在公共传媒全文泄露的情况。监管部门确认已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公司能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要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1、 立即整改及纠正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 与监管机构保持有效联系和沟通

3、 配合监管机构落实监管及核实要求

4、 尽快恢复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保障公司股东正常的知情权和交易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127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邮件形式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鉴于近期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受到上交所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质疑,公司目前在内部控制及披露环节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请董事会针对公司2016年度中期报告提供具有资质的国内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便履行监事职责,发表意见。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