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3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华韡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审议《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临2016-40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三)审议《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调整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鉴于代威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职务,现将公司提名委员会及专职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1、提名委员会:陈树文、臧立、肖贤辉
2、战略委员会:陈树文、兰书先、臧立、肖贤辉、华韡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3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王天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确定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选举王天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投票结果: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三) 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45,050,553.20元。针对公司募集资金被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公司已经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信息披露。关于公司涉及国有身份置换员工被法院冻结和划扣的相关费用问题,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所涉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处理该事项。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详见公司临2016-40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4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4号),2014年6月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1,175.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3,898,824.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9日到账,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4】第1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12,606,272.54元,募集资金余额164,632,534.70元(募集资金账户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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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45,050,553.2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但根据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公司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2.81亿元调整为大宗商品贸易项目。变更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约2亿元,开展大宗商品贸易约11.64亿元。同时,公司拟定将募集资金存储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利息除支付必要的募集资金相关的费用外全部用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与自然人张少白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自然人张少白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15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8,400万元(公司用募集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公司由于前期国有改制遗留问题,公司涉及国有身份置换员工因身份置换安置费用问题及所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事项申请法院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冻结和划扣。身份置换安置费用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冻结3,053,048.00元,公积金费用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划拨11,039,468.40元,社会保险费用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划拨20,166,184.00元。
同时,公司于2014年度将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用于远中租赁增资。
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所涉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处理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项。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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