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66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广汽中兴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解决广汽中兴汽车有限公司资金问题,公司向广汽中兴汽车有限公司按股比(本公司持有股比为40%)提供不超过4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的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1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投资企业特别奖励的议案》。同意实现超额利润的投资企业奖励方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离职等原因,同意取消曾业辉、祝尚奇、李葆华、徐正军、夏成波、范建龙、李启程、文为、马树新9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授予的全部期权共计60.18万份。经考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所有541名激励对象均可100%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24元/股,行权人数为541人,可行权数量为18,674,402份,行权有效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代理券商,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费用为10,287万元, 费用摊分结果为:2014年为1422万元;2015年为4267万元;2016年为2407万元;2017年为1619万元;2018年为572万元(具体数据尚需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本公司将于2016年9月19日正式进入行权期之前另行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及可行权公告。
表决结果:张房有、曾庆洪、袁仲荣、姚一鸣、冯兴亚、卢飒、陈茂善、吴松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67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鉴于离职等原因,同意取消曾业辉、祝尚奇、李葆华、徐正军、夏成波、范建龙、李启程、文为、马树新9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授予的全部期权共计60.18万份。经考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所有541名激励对象均可100%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24元/股,行权人数为541人,可行权数量为18,674,402份,行权有效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代理券商,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费用为10,287万元, 费用摊分结果为:2014年为1422万元;2015年为4267万元;2016年为2407万元;2017年为1619万元;2018年为572万元(具体数据尚需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本公司将于2016年9月19日正式进入行权期之前另行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及可行权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6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
名单、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于2016 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截止2016年8月30日,公司共有曾业辉、祝尚奇、李葆华、徐正军、夏成波、范建龙、李启程、文为、马树新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60.18万份。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股票期权总数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意见
鉴于曾业辉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经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同时将期权数量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曾业辉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经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同时将期权数量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时也符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三)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的数量履行了必须的法律程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均按照《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方法进行,该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