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9 公司简称:*ST黑化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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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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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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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市场形势严峻。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截止本半年报公告日,公司已于2016年7月13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安通物流”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安盛船务“)资产置入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和管理层的聘任。公司坚信,在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取得明显改善。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尚未完成置入手续,因此以下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半年度备考合并数据仅作为参考: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76,619,224.69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722,974.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945,289.13元。
报告期内至本半年报公告日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具体如下:
1、2016年3月23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 20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2、201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已成为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6)
4、2016年7月20日,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郭东泽先生、郭东圣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郭东泽、郭东圣(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7)
5、2016年8月10日,公告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后新一届的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和管理层的聘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7、2016-049、2016-50)
6、2016年8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领取了新营业执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东泽先生,公司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2)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追溯重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已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黑化 公告编号:2016-053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8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10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北路868号仁建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东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郭东泽先生分别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