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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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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1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石成梁先生授权委托高世星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陈书堂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 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2016-023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21,75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347,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6,402,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6年5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279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于2016年6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6年6月8日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户名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766,780,198.43元(含募集资金净额、专户产生的利息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