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2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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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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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收到潍坊市投资公司来函,潍坊市投资公司已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变更登记,改制后公司名称为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回顾
2016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06万亿元,同比增长6.7%,分季度来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7%,二季度增长6.7%。
报告期内,随着公路物流市场小幅增长和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上扬,重卡市场逐渐呈现出复苏态势,销量大幅增长,累计实现销售34.03万辆,同比增长15.2%。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用发动机8.38万台,同比上升29.2%,市场占有率达24.6%,较2015年提升3.2个百分点,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上半年共销售重型卡车3.77万辆,同比增长35.1%,市场占有率达11.1%,位居国内重卡企业第四位,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共销售变速器24.59万台,同比增长7.2%,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016年上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5.84万亿元,同比增长9.0%,增速同比回落2.4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4.02万亿元,同比增长25.1%,增速同比上升23.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4.66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总体来说,上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但部分先行指标表现良好。受此影响,工程机械行业逐步呈现回暖态势,多类主要工程机械产品销量恢复正增长。报告期内,工程机械市场实现销量20.9万台,同比下滑30.1%,其中,5吨装载机市场销售2.34万台,同比下滑5.8%。本公司销售配套5吨装载机发动机1.56万台,同比下滑9.0%,在5吨装载机市场的占有率达60%以上,继续保持在这一领域的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国内客车市场持续下滑,累计实现销售25.4万辆,同比下滑9.5%。其中,大中型客车市场累计销售7.32万辆,同比增长13.78%,成为拉动客车市场增长的重要动力;市场占比较大的轻型客车市场下滑严重,累计销售18.1万辆,同比下滑16.4%。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客车用发动机0.79万台,同比下滑15.5%,在大中型客车市场占有率为10.8%,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市场导向,依靠创新驱动,加快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共销售10L、12L和13L发动机10.78万台,同比增长17.5%,重型发动机产品在重卡市场、5吨装载机市场、11米以上客车市场的优势地位仍然稳固。同时,战略产品销量增长明显,扬柴2/4L发动机销售3.38万台,同比增长30.9%;WP13发动机销售5368台,同比增长17.6倍;新能源动力系统销售367台,同比增长20.6倍;非道路Ⅲ阶段发动机销售1.08万台,同比增长51.6倍;叉车用发动机销售1129台,实现翻番增长。同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深耕重卡细分市场,突破冷链、危化、快递、环卫等细分行业,实现了在载货车、牵引车市场的快速增长;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6DS系列客车变速器凭借轻量化铝合金壳体设计,实现了逆势增长,月产销量维持在5000台左右,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稳健增长新亮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内生增长、创新驱动,通过调结构、降成本、治亏损等系列措施,较好应对了外部环境和行业竞争的严峻挑战,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主动引领市场发展趋势,成功推出WP9H、WP10H新型发动机,树立了高速重型发动机寿命最高标准,诠释了“可靠·耐用”的用户核心需求。二是注重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设立了五项2016年重大技术攻关专项,启动了WP13、WP17、D系列发动机研发项目,推动产品向高端迈进。三是推动建立目标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全面实施优化创新环境、释放创新活力十条意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充分激励全员创新活力,持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四是海外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KION Group AG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以21亿美元收购德马泰克公司的全部股权,成为内部物流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导者;林德液压整合计划顺利推进,德国新工厂建成投产,林德液压产能以及研发和应用能力大幅提升。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管理创新,继续完善WOS运营管理系统,不断加速两化深度融合,推动组织变革和业务流程再造,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228,651.12万元人民币,较2015年同期增长1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5,151.60万元人民币,较2015年同期提高8.50%。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人民币,较2015年同期提高8.33%。
(二)公司前景与展望
2016年下半年,全球经济仍将维持疲软态势,美国经济复苏放缓,欧洲经济复苏范围扩大,新兴经济体经济复苏力度回升,但总体仍较疲弱。受美联储加息、美国大选、英国退欧、地缘政治冲突、恐怖主义抬头等外部因素影响,全年经济增速为预计在3.2%左右。放眼国内,中国经济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阶段,兼顾经济不突破增长底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双重目标,在提质增效转型中对接未来经济总体的升级版。随着中国新开工项目增多,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发展,新兴行业、新消费业态等快速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变速度明显加快。但是,受前期宽松政策效用递减、房地产活动回归正常化、民间投资持续乏力、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持续等因素影响,预计中国三、四季度GDP增速还将进一步降低,全年经济增长将维持在6.6%左右。
对于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发展态势,本公司持谨慎乐观的态度。2016年下半年,重卡市场有望稳步向上、持续发展,全年预计实现销售60万辆左右。深入推进“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合作,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及棚户区改造、内河航道、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将利好于重卡市场发展。
2016年下半年,工程机械行业市场形势不容乐观,面临市场增速下滑、行业产能过剩、安全环保刚性约束加大等诸多挑战,但行业发展仍存在诸多有利因素:从国内市场来看,《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出:2016-2018年将重点推进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303项,涉及项目总投资约4.7万亿元,国家新的基础交通设施投资机会不断涌现;从国际市场来看,“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和国际产能合作将为工程机械企业带来新机遇,以经济走廊为依托,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沿线国家将会出现新的基础设施建设热潮,预计整个基建投资超过8万亿美元。
当前,排放法规日趋严格,技术路线升级不断加快。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农用机械开始执行非道路Ⅲ阶段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开始执行国Ⅴ排放标准;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重型柴油车开始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受此影响,部分细分市场将重新洗牌,落后产能将进一步被淘汰。本公司凭借全球协同研发优势、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体,提前开展准备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在新一轮升级换代中占据先机,未来将继续领跑大功率发动机、重型变速器和重卡整车市场。董事会对本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2016年下半年,本公司将以“降成本、灭亏损、抓创新”三大战役为抓手,围绕今年必须打赢的十三场硬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加快推进高端发动机项目,持续落实优化创新环境、释放创新活力十条意见,营造万马奔腾的创新氛围。二是坚持市场引领,优化产品盈利模式,持续提升“可靠·耐用”的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积极应对行业垂直整合趋势。三是坚持两化融合,以建设智能制造基地为突破,全面实现研发工艺、供应链、营销服务、职能管控、基础设施五大业务域智能化,提升企业“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的敏捷制造能力。四是坚持协同发展,提高海内外子公司业务发展水平,加大海外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建立健全全球销售和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竞争。五是坚持降本增效,深化全产业链、全业务流程、全员参与的理念,创新降成本思路和方法,完善子公司减亏扭亏机制,降低成本、消灭亏损。六是坚持管理变革,优化子公司管控体系,试点子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推广WOS运营系统,开展组织改革优化,不断提升企业运行效率。重型汽车板块将继续实施服务型制造战略,从产品中心型向客户中心型转变,以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关注客户经营全过程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价值最大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变速器公司将以“5221”战略方针为指引,加快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推动以S变速器为代表的传统机械变速器向大功率、高端化、轻量化发展,加大机电液控四位一体高智能化产品平台研发力度,发挥好零部件业务板块与发动机板块、整车板块的协同效应。
同时,本公司将坚持“打造全系列、全领域产品,向高端迈进,挑战全球第一”的发展目标,按照“战略统一、独立运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本公司汽车板块、工程机械板块、动力总成板块及汽车零部件板块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内外公司的资源协同优势,不断提升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形象,增强本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重要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2016年2月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KION Group AG签订协议收购美国Retrotech Inc.。Retrotech Inc.系一家集成自动化仓库与配送方案综合系统的公司。于2016年3月1日,KION Group AG完成对Retrotech Inc.100%的股权收购,收购对价约为2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7,780万元。购买日确定为2016年3月1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张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名,其中6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谭旭光、徐新玉均书面委托董事张泉、董事江奎、孙少军均书面委托董事李大开、董事Gordon Riske、独立董事宁向东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卢毅、独立董事王贡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忠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谭旭光、江奎、徐新玉、孙少军、Gordon Riske、王贡勇、宁向东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实施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3,998,619,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王曰普、江奎、张泉、徐新玉、孙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八、审议及批准关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联系人士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及批准关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联系人士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三至议案九的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及批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1人,其中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文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蒋建芳女士书面授权委托监事鲁文武先生对监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监事蒋建芳女士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出席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3,998,619,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空气净化: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现时经营情况,潍柴动力及其相关附属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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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800万元、9,300万元、9,4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2,760.49万元。
(二)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000万元、41,000万元、42,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2,992.71万元。
(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4,000万元、100,000、110,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7,617.87万元。
(四)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供货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5,000万元、100,000万元、119,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9,940.91万元。
(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
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持有30.59%股权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重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3,000万元、37,000万元、41,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2,674.56万元。
(六)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人士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
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95,000万元、520,000万元、546,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20,755.39万元。
(七)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人士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2017—2019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55,000万元、474,000万元、503,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60,394.73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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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其中,关联交易中第(一)至(五)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