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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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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07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有序展开。为迎接新时代下新的发展机遇,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董事会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正在逐步向互联网医疗方向转型,并辅以类金融业务,现将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463,685.8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7.23%;实现净利润2,489,272.2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0.10%;其中: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73,957.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0.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18,258.41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116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38元/股;以合并报表计算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180,815.92元,每股净资产0.69元/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浙商佳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佳购”)、海南龙剑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向浙商佳购转让持有的海南龙剑51%的股权,并确定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

鉴于,浙商佳购已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300万元,并且公司已将海南龙剑51%股权过户至浙商佳购名下,但由于年末及春节期间浙商佳购暂无法向海南龙剑派驻管理人员进行交接。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于2016年2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双方于2016年3月28日完成对海南龙剑的交接工作,海南龙剑的管理权现由浙商佳购完全享有。

截至本报告期末,关于出售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2)2016年2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与上海银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湃投资”)、上海财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顾投资”)、北京天华君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泽资本”)、北京道纪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纪行投资”)签订了《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万方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财富”):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占万方财富注册资金的40%、银湃投资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万方财富注册资金30%、财顾投资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万方财富注册资金20%、君泽资本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万方财富注册资金5%、道纪行投资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万方财富注册资金5%。

截至本报告期末,万方财富已完成工商注册,业务正逐步开展。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半年度报告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计非经营性欠大股东万方源及其关联方资金情况如下:

因此,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5万元,系历史遗留问题,该部分担保责任已协议由万方源无偿承担。

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共6笔,合计金额为180,392.52万元,期末余额为150,392.52万元。该6笔对外担保均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崔德文、张超、肖兴刚认为:1、经审慎查验,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和〔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德文、张超、肖兴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