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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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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6-044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钢集团于 2016 年 8月 24 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000 万股,限售流通股20600万股,合计:52600万股股份;于2016年8月25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000万股股份;共计:83600万股股份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期限为2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于 2016年 8 月 24日、25日在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质押的52600万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24日,交易到期日为2016 年 9 月 13日,本次质押的31000万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25日,交易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包括无限售流通股63000万股和限售流通股20600 万股,共计83600万股。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日,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6202.46万股,限售流通股 993415.79 万股,持股总数量 1779618.2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票 711350 万股,占持有总额的 39.97%。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包钢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的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