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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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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如下:

你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称拟与桐乡九州量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量子”) 展开关于量子通信产业的相关合作。公司对本次合作协议的关键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请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解释和补充。

一、公告披露,依托九州量子在量子通信上的研发成果、技术和盛洋科技已有的卫星通信接收方面的产业化经验, 公司拟与九州量子共同研发量子卫星通信接收方面的设备和相关产品、进行相关核心量子通信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拓展量子通信有关的军事应用领域、研发制造军用产品。请补充披露:

1、九州量子的核心研发团队情况、所掌握的主要量子通信技术、所生产的主要量子通信产品。其中,何种技术和产品拟纳入本次合作范围,请详细说明其产业化应用情况。

2、详细描述公司公告披露的“已有的卫星通信接收方面的产业化经验”,并说明卫星通信业务与公司主业的关联度,以及公司目前在量子通信方面的人才、技术、资金等相关必要储备。

3、公司和九州量子是否具备拓展军用量子通信领域的相关资质、经验和业务优势。

二、公告披露,公司拟与九州量子共同设立一支10亿元的量子通信产业基金。请按照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补充披露该产业基金的预计成立时间、双方份额、相关决策和分配机制、需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等及其存在的相关风险事项。

三、请公司审慎评估该框架性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后续实质性合作可能存在的障碍、进入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等。公司应就上述风险事项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揭示。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