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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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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7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雄韬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机控股”)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轻机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轻机控股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轻机控股持股情况

1、轻机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13,894,032股,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20,841,048股,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公司31,261,5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3%。

截至本公告日,轻机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261,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3%,上述股份中7,815,393股于2015年12月4日解除限售。

2、轻机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在减持所持雄韬股份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通过轻机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董事李健先生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直接或间接所持雄韬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李健先生已于2015年7月24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截止目前,轻机控股、李健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2016年9月7日至2017年3月6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7,815,39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雄韬股份股份数量的25%。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其他有关说明

1、轻机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轻机控股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轻机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