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至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天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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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天邦股份;
邮 编:200233 ;
传真号码:021-5448452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夏艳
电 话:021-54484578
传 真:021-54484520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
邮 编:200233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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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版本变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9月6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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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日期: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