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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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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6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讨论,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