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99号]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68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99号]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2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99号]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69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醒:本次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会计数据不构成影响。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未披露第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更正为: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