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截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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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以上第1、2、3、4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14日、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月15日上午12: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黄新、沈姗姗
联系电话:028-82860678
传真电话:028-86132515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71
邮件地址:kelun@kelun.com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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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2
2、投票简称:科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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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依此类推。
其中议案2为需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黄复兴先生、张腾文女士、王晶翼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张涛先生、李越冬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一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