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杨登瑞、林兴、马昆、韩东平、何慧梅,监事叶正猛、王锦岐、钟赟,副总经理王钟声,原财务负责人相子强,总经理助理孙景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6】8号-18号),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黑龙江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针对公司2014年向子公司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尼公司”)借款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公司与普尼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原因系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普尼公司副董事长。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黑龙江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