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8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9位董事分别通过现场、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6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5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至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审议。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瑞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9月2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5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6,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0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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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7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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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
(一)投资概述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曾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瑞和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瑞和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