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通讯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乐叶安纺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寿光金合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3亿元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一般额度授信业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主要用于公司办理一般授信额度项下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保证等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西安乐叶安纺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安纺”)及寿光市金合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金合”)
●担保数量:
公司拟为乐叶安纺及寿光合金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的5,300万元、22,400万元等值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具体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截至2016年9月5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能源”)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乐叶能源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乐叶安纺及寿光金合分别在北京银行申请5,300万元、22,400万元等值人民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乐叶安纺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寿光金合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安乐叶安纺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灞柳路1369号综合办公楼3楼301—1室
2、法定代表人:彭军
3、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开发、设计、销售、系统运行维护、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力工程施工。
5、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8月31日,乐叶安纺的资产总额为1,833.08万元,净资产为555.60万元。2016年1月至8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5.04万元。
(二)寿光市金合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寿光市圣城街南侧菜都路东A1号楼S27号
2、法定代表人:张珂
3、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技术研发、咨询、转让;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5、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8月31日,寿光金合的资产总额为343.78万元,净资产为293.78万元。2016年1月至8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56.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9月5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和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乐叶”)
●增资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先由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向其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增资24亿元,再由乐叶光伏向其全资子公司泰州乐叶增资24亿元。
●资金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增资概述
公司已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4亿元以增资的方式先注入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再由乐叶光伏向负责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即乐叶光伏的全资子公司泰州乐叶增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先以募集资金24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增资,其中3.35亿元直接增加乐叶光伏注册资本,其余20.6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乐叶光伏再以收到隆基股份的募集资金24亿元人民币向其全资子公司泰州乐叶增资,其中3亿元增加泰州乐叶注册资本,其余2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该笔增资款主要用于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和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情况
(一)乐叶光伏基本情况
1、名称: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6层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6.65亿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乐叶光伏(单户报表)的资产总额为229,898.92万元,净资产为83,238.56万元。2016年1月至6月营业收入为331,625.30万元,净利润为8,704.82万元。
增资完成后,乐叶光伏仍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亿元。
(二)泰州乐叶基本情况
1、名称: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兴泰南路268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3亿元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泰州乐叶的资产总额为87,543.11万元,净资产为28,117.50万元。2016年1月至6月营业收入为8,316.73万元,净利润为-1,693.14万元。
增资完成后,泰州乐叶仍属于乐叶光伏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6亿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6号
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哲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上表数据已剔除董监高持股数据。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2、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春安、钟宝申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李春安、钟宝申分别持有公司218,699,560股、34,740,774股股份,二人均在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佳、彭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