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2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5日—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下午3:00至2016年9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33,667,034股,占总股本的50.919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33,664,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1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6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81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葛勇先生、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郑新芝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中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郑新芝先生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已分别进行。
2.1选举董事
2.11、选举黄其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12、选举廖光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13、选举沈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14、选举葛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2选举独立董事
2.21、选举封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22、选举蒋杰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2.23、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毓琨先生、李朝阳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卫东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就任,任期三年。
3.01、选举丁毓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3.02、选举李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33,665,21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常晖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2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0日发出,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蒋杰宏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获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黄其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黄其森先生(主任委员)、葛勇先生(委员)、封和平先生(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郑新芝先生(主任委员)、蒋杰宏先生(委员)、廖光文先生(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封和平先生(主任委员)、蒋杰宏先生(委员)、郑新芝先生(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杰宏先生(主任委员)、沈琳女士(委员)、封和平先生(委员)。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聘任黄其森先生为总裁,聘任沈琳女士、葛勇先生、郑钟先生、朱进康先生、沈力男先生、张晋元先生、成尔骏先生为副总裁,聘任罗俊先生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洪再春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从2016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5日(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郑新芝先生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其森先生为总裁,聘任沈琳女士、葛勇先生、郑钟先生、朱进康先生、沈力男先生、张晋元先生、成尔骏先生为副总裁,聘任罗俊先生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洪再春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以上人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聘任以上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20万元/年(税前)。蒋杰宏先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不取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郑新芝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捐赠5000万元修复闽清宏琳厝的议案》。
受2016年第1号强台风“尼伯特”影响,福州闽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宏琳厝古建筑严重受损。宏琳厝始建于明清时期,占地面积达17000多平方米,是古民居中的瑰宝。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与闽清县人民政府、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闽清县慈善总会签署捐资协议书,捐赠5,0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修复宏琳厝主体建筑,修复内容包括宏琳厝主体建筑的清淤止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公司将根据修复工作实际进度,通过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闽清县慈善总会,分期支付相应款项。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汉杰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从2016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5日(简历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6日
附件1: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
1、黄其森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供职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1996年至今担任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2月起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福建省商会副会长、福建海峡银行董事、美国联合医疗集团(Alliance Healthcare Services,股票代码:AIQ)董事长。
黄其森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54,696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沈琳女士,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供职于福建工程技术学校、福建商业专科学校、福州住友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至2010年3月任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沈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葛勇先生,1971年出生,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福州西湖大酒店、菲利普莫里斯亚洲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三木集团、泰禾集团等。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大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任福建钧石能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董事。
葛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郑钟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专科。曾供职于福建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2004年至2010年3月任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郑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朱进康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1999年在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中闽公司)任职;1999年至2006年在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2006年至2010年任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泰禾商业地产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进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罗俊先生,197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并具有中国会计师职称。历任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董事。
罗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沈力男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主任编辑职称。历任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福州晚报主任,福州日报编委,福建工商时报总编等职。2009年加盟泰禾集团,任总裁助理兼品牌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力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张晋元先生,197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华夏幸福基业、万科、麦肯锡、IBM等。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任万科集团战略投资营销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万科集团成都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任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晋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成尔骏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7年3月至2012年1月服务于中国金茂集团,其中2003年至2006年任集团总裁助理,2006年至2012年任集团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5年10月服务于万达集团,任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万达酒店公司总裁。2016年7月起加入泰禾集团。
成尔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洪再春先生,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具有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经理,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洪再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汉杰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1996年7月至2000年9月,任证券公司交易员;2000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福建海峡都市报社编辑、记者;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分别任兴业证券、国信证券的证券分析师;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任平潭发展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1年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黄汉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2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0日发出,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丁毓琨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