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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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1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45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0日-9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至2016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2、公司接受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肖兴刚先生、张超先生、崔德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登记: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登记时间:2016年9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五)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证券事务部

公司电话:010-64656161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联系人: 郭子斌

邮编: 100028

(二)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注: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1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经事后核查,原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与《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号: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要求存在差异,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

(二)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现更正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三)补充披露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④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⑤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⑥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现更正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注: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