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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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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9月8日起,平安证券开始销售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C类:002393)、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398、 C类002399)。投资者可到平安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止。2016年9月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计907,526,849.5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8月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403,912,077.36份)的64.64%,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907,526,849.5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9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修改后的《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9月7日起生效,本基金将自2016年9月7日起执行调整后的C类份额赎回费率。具体修改细节详见《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降低C 类赎回费率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以及附件《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比表》。本公司将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附件:《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对比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降低C 类

赎回费率等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9月6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6年9月7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概要

1、基金投资范围的调整

一是根据债券市场新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推出(包括同业存单、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调整本基金投资范围;二是删除原投资范围中,对于认购新股及可转债转股情形下,所持有股票的持有时间限制。

投资范围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1.68%”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3、本基金投资策略的调整

即将本基金的保本投资策略变更为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变更后的基金投资策略,与修改后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赎回费率设置更为匹配。

投资策略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的下调。

即本基金原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在运作期内,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的持有时间递减。在适用该赎回费率时,本基金只计算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的持有期限,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以外的过渡期或运作期的持有期限不累计计算。”

调整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如下: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根据前述变更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9月6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基准、投资策略,以及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9月7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比表》。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决议通过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附件: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