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
取得增值税免征及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备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
取得增值税免征及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备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陵园”)取得三河市物价局《关于对宝塔陵园经营性公墓收费项目标准备案的回复》及河北省三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宝塔陵园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12]1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三河市物价局决定对宝塔陵园经营性公墓收费项目标准准予备案,备案有效期一年(自2016年9月5日—2017年9月4日),期满后重新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12358)等。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五)款规定,河北省三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于宝塔陵园的殡葬服务从2016年5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因享受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以重新取得三河市物价局经营性公墓收费项目标准备案文件为依据,故宝塔陵园从2016年9月1日开始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16年5月—8月为过渡期,增值税已全部缴纳)。
上述事项对宝塔陵园2016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