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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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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4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关于本人所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告知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梁秀红女士将其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0%)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梁秀红女士将其持有的上述38,700,000股本公司股份再次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期限为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梁秀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7,409,8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质押完成后,梁秀红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3,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

二、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目的为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满足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梁秀红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股票质押合同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若以上风险发生时,梁秀红女士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归还一部份股票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2)补充质押股票,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