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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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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编号:2016-02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100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收到《审核意见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共同对《审核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审核意见函》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补充和完善,相关工作无法在2016年9月8日前完成,鉴于此,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将《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披露日期顺延至2016年9月12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