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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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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08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黄信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黄信先生的决定。

公司董事景志刚先生因工作单位变更,已离开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景志刚先生的决定。

公司董事张华先生因工作单位变更,已离开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张华先生的决定。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数量没有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在此对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09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19楼东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会议由卜宇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287.671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1,050.6712万元,公司总股本由23,287.6712万股增加至31,050.6712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050.67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51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77,63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6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32,876,712股增加至310,506,7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876,712元增加至310,506,712元。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类型及注册资本需作如下变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意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推举蒋小平先生、任桐先生、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0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数量没有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更加高效有力,根据有关法规,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推举蒋小平先生、任桐先生、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小平先生、任桐先生、曹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补选还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完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新任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

蒋小平先生简历:男,1963年3月生,江苏江都人,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97年11月任江苏电视台体育中心记者,1998年1月任江苏电视台《体坛EMAIL》制片人,2000年1月任江苏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大写真》《江苏新时空》《1860新闻眼》总制片人,2002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2003年4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兼编辑部主任,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卫视频道总监,2006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宣传管理部主任,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总台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

蒋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桐先生简历:男,1967年9月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87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科员,1992年5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科级干部,1997年8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2004年12月兼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中心主持工作副主任,2007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任,2015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

任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勇先生简历:男,1962年9月生,江苏如皋人 ,中共党员,苏州大学财经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6年7月任江苏商业专科学校会计教研室教师,1992年7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副科长,1996年3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科长,2003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盛世院线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影视中心主任,2007年7月兼任江苏广电石湫影视基地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兼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主任,截止2016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投资管理部主任。

曹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1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3,910,600元,扣除发行费用67,728,190.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182,409.40元。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16]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甲方”) 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沛霖、周智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通过后,以及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16]52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 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宁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王宁先生的决定。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王宁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王宁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数量没有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王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王宁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在此对王宁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3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上午9:00在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19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参加4名(其中监事黄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符合《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为民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王宁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推举周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4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王宁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王宁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数量没有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转,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更加高效有力,根据有关法规,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推举周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周艳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补选还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完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新任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

周艳丽简历:女,1972年3月生,山东济南人,民建会员,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1991年8月分配至江苏省广播电视厅新闻研究所工作,1997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计财处会计师,2002年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影视中心集中核算财务主管,2004年3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财务主管,2005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会计管理科科长,2008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预算分析科科长,2010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兼广播财务管理分部主任,2016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周艳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15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5:00至2016年9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截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51号-1新纪元大酒店二楼嘉和厅

8、投票规则: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蒋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任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1选举周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编号2016-009)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告编号2016-013),具体内容同日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披露。上述第1,2两个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第3、4两个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2,3,4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00至17:00、2016年9月26日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9月26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08(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强 电话:025-83188552 传真:025-83188552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28

2、投票名称:蓝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蓝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种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表示同意,2 股表示反对,3 股表示弃权。具体如下表: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独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9月27日下午 15:00—2016年9月28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黄信先生、景志刚先生、张华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蒋小平先生、任桐先生、曹勇先生具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没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同意推举蒋小平先生、任桐先生、曹勇先生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监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王宁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王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王宁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关于选举监事的独立意见

周艳丽女士具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没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监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同意推举周艳丽女士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016年9月7日

独立董事签名:彭学军、陈冬华、冷 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