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6-045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南段3号陕西颐和宫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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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婷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陕西朗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闫莹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谢斌出席会议;高管人员惠钢义、尚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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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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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出售资产及其定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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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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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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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股权转让款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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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资产的交割及后续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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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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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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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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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购买资产及其定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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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资产的交割及后续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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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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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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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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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凌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凌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莱茵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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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朗森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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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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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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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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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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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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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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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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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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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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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12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朗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海宁、黄春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