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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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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9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李兆廷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的公告》);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时间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为确保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范围中已经不再生产氢气,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章程中部分表述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2.5亿元继续对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出资,建设6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本次增资用于增加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6年9月26日14:50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于2016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含47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确保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订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具体处理与每期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每期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6日 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B股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1301证券部

传 真:010-68297016 邮 编:100036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1301证券部

电话:010-68297016 邮 编:100036

联系人:王青飞 杨秀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3

2. 投票简称:东旭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01工厂等

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近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01工厂(注册名称“西安航光仪器厂”,以下简称“解放军1001工厂”)、上海沫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沫和”)、深圳市小喜乐享科技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喜乐享科技”)、浙江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瑞”)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公司与解放军1001工厂友好协商,就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军工领域的应用开发、产品采购、产品代理、军工企业资质认证和产业信息交流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与上海沫和、小喜乐享科技友好协商,就电动小轮车石墨烯基锂离子动力电池领域以及石墨烯在小型快充/放型电池领域的研发、产业应用、信息交流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与浙江金瑞友好协商,就在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为基础对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的研发、产业应用和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解放军1001工厂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西安航光仪器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01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码:916100002205239114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产业园学士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钟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测仪器、卫星导航设备、大地测量仪器及其光机电子仪器、计算机软硬件、弹簧、模具、模具标准件生产、销售;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

解放军1001工厂属于总参谋部作战部,是总参在全国成立的四家工厂之一,前身是红军长征期间的枪械修配所,1951年正式在西安建厂,属技术密集型军队企业。解放军1001工厂是最早从事测绘仪器研发生产的专业厂家,是专业从事北斗卫星授时、北斗卫星导航、北斗卫星通信、专业测量测绘仪器等系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企业。西安航光卫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航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

公司与解放军1001工厂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沫和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上海沫和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1506094330XU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万祥镇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B区559室

法定代表人:宋祖昭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防火材料、日用百货、工艺品、数码设备、厨房设备、玩具、塑料制品、纸制品、家具、珠宝首饰、文具用品、箱包、钟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一类医疗器械、机电设备、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销售,五金制品生产、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广告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上海沫和是一家集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儿童滑板车老年代步车等各类小轮车产品研发及销售一体的公司;除此之外,上海沫和还提供车辆租赁、培训、文化传播等服务。上海沫和是汇聚全球各类乐趣小轮产品,争创搭建国内最专业、最齐全、最正宗的小轮车平台,提供线上及线下O2O服务模式。

公司与上海沫和不存在关联关系。

3、小喜乐享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深圳市小喜乐享科技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30032664501X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栋712

法定代表人:王振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小喜乐享科技是一家以车品商城和传媒服务为主要产品的O2O汽车后市场服务平台,为广大车主提供线上及线下全方位服务。

公司与小喜乐享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4、浙江金瑞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浙江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300000948587362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夏志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标准件的销售,电梯的维修、安装、服务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浙江金瑞是一家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为一体的现代化专业电梯公司,系列产品有:乘客电梯、观光电梯、住宅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无机房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电梯用户卓越的合作伙伴,能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以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高素质的领导团队,迅速扩充了经营版图,稳健拓展、锐意创新。

公司与浙江金瑞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充分利用公司在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领域取得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产业优势,以及利用解放军1001工厂在军工领域的相关产品优势和解放军1001工厂拥有的资源、渠道优势,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的商业应用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2、充分利用公司与上海沫和在电动小轮车石墨烯锂基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应用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电池在电动小轮车上的应用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3、充分利用公司与小喜乐享科技在石墨烯锂基锂离子电池产业应用和汽车备用电源、移动电源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同意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小型快充/放型电池的应用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4、充分利用公司与浙江金瑞在石墨烯锂基锂离子电池电芯产业应用和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的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的应用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合作原则

合作各方的合作原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研发合作。

公司与解放军1001工厂同意共同开展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军工领域应用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解放军1001工厂定期向公司提出军工产品应用需求以及具体的性能指标要求,公司根据解放军1001工厂的要求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开发成功后,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与上海沫和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电动小轮车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电动小轮车上的应用。

公司与小喜乐享科技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小型快充/放型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在小型快充/放型电池的应用。

公司与浙江金瑞共同开展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的应用。

2、产业应用和成果转化

公司与上海沫和共同合作,依托上海沫和电动小轮车产品优势和市场渠道,推进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电动小轮车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电动小轮车石墨烯基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

公司与小喜乐享科技共同合作,依托小喜乐享科技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APP商城、移动互联网、广告服务等产品优势和市场渠道,推进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小型快充/放型电池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石墨烯快充/放型电池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

公司与浙江金瑞共同合作,依托浙江金瑞较强的电力电子技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产品优势和市场渠道,推进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在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

3、产品采购

公司依托解放军1001工厂在军工领域的资源优势和市场渠道,积极进行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产品在军工领域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公司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解放军1001工厂供应公司石墨烯产品,尤其是根据解放军1001工厂要求开发的石墨烯产品,解放军1001工厂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石墨烯产品。

上海沫和承诺持续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电芯。公司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给予上海沫和最优惠价格。

小喜乐享科技承诺持续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锂离子18650型电池。公司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给予小喜乐享科技最优惠价格。

浙江金瑞承诺持续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电芯。公司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给予浙江金瑞最优惠价格。

4、产品代理

公司为了加快石墨烯先进技术在军工领域的应用和推广速度,拟将公司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产品在国内军用市场的代理权授予解放军1001工厂,届时具体的代理权限、授权期限、价格执行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军工企业资质认证

为推动东旭光电石墨烯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产品加快导入军用市场,解放军1001工厂承诺协助东旭光电最快速度完成国军标、保密、许可证、名录等军工企业资质认证。

6、产业信息交流。

公司与协议对方将分别在涉及合作范围内的各项技术、产业、市场和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予以充分交流,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四)合作机制

公司与合作方各自指定联系人,并成立工作组,代表合作双方确定工作目标和信息交流,并积极推进双方合作和本协议目标的实现。合作双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对方关切及发展动态,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并就合作领域内的成熟项目和企业信息进行交流。

协议各方同意以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及保密协议。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01工厂、上海沫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小喜乐享科技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利用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和市场渠道,加速公司石墨烯在军工、电动小轮车动力电池、小型快充/放型电池、充电桩、充电站、风光互补路灯储能以及光伏电站储能应用等领域的研发成果转化、资质认证、生产销售,加速公司石墨烯的产业应用和市场推广,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壮大公司石墨烯产业的整体实力,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协议是意向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市动力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近日与北京市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公司与动力源友好协商,就在石墨烯基锂离子型电池电芯在抗晃电电源系统的研发、产业应用和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全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1100001021218238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注册资本:43794.28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节能工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配件产品;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租赁电力电子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动力源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电子技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05)。是国内电源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能源审计师和能源管理培训单位;也是国家发改委批准并第一批公布、面向全社会的节能服务公司之一。动力源始终定位于以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的发展平台,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已开发出基于AC/DC、DC/AC、AC/AC、DC/DC技术平台下的百余种产品,技术领域不断拓展、产品系列不断丰富,为客户提供专业系统的解决方案。

公司与动力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充分利用公司与动力源在石墨烯锂基锂离子电池电芯产业应用和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的生产销售的研发成果、技术经验和资源优势,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的应用和市场推广,推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合作原则

双方合作原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研发合作。

双方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墨烯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的应用。

2、产业应用和成果转化

公司与动力源共同合作,依托动力源较强的电力电子技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产品优势和市场渠道,推进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电芯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备用电源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动力源承诺持续采购公司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电芯。公司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给予动力源最优惠价格。

3、产业信息交流。

双方在涉及合作范围内的各项技术、产业、市场和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予以充分交流,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四)合作机制

公司与合作方各自指定联系人,并成立工作组,代表合作双方确定工作目标和信息交流,并积极推进双方合作和本协议目标的实现。合作双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对方关切及发展动态,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并就合作领域内的成熟项目和企业信息进行交流。

协议各方同意以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及保密协议。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市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基于东旭光电石墨烯基锂离子18650型电池与动力源核心电力电子技术,双方将共同打造首款使用石墨烯基锂离子电芯开发的抗晃电电源系统,加速公司石墨烯产业应用和市场推广,进一步加速公司在石墨烯材料市场化应用方面的进程,有利于公司拓展新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协议是意向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10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能东道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近日与中能东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东道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公司与中能东道集团友好协商,就推动石墨烯在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的开发和利用、共同建设新型石墨烯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发起设立石墨烯新能源产业基金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全称:中能东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110108306300698A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2302室

法定代表人:于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减排、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项目投资;产品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中能东道集团是一家集新能源动力总成研发与生产、新能源汽车设计、整车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下设战略规划中心、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动力总成生产基地,公司拥有近200家省、市运营中心。中能东道集团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技术上取得了突破,生产的‘U能’新能源汽车续航超500公里,成为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焦点产品。中能东道集团通过建立与1000余家汽车配套企业合作,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目前,中能东道集团将建立5家动力总成生产基地及5家整车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一期产能50万台。

公司与中能东道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充分利用公司在石墨烯制备及产业化方面取得的技术成果,以及中能东道集团纯电动汽车方面的技术、制造、人才和渠道优势,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锂电池和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发展以及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进,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二)合作原则

双方合作原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组建“石墨烯基动力电池研究院”

双方同意在中能东道集团所在地组建石墨烯基动力电池研究院,共同开展石墨烯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包括三元、聚合物和磷酸铁锂)的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产品推广、信息交流与合作。

2、产业应用和成果转化

公司与中能东道集团共同合作,依托中能东道集团电动汽车产业优势和市场渠道,推进公司各项石墨烯技术成果、特别是石墨烯在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规划,并积极进行相关石墨烯锂电池材料及石墨烯动力锂电池组产品的市场拓展和下游应用。

中能东道集团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基于公司或石墨烯动力电池研究院石墨烯应用技术所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动力锂电池产品,协调并督促中能东道集团业务体系内的动力锂电池模组供货商优先采购基于公司或石墨烯基动力电池研究院石墨烯应用技术所生产制造的石墨烯基动力锂电池产品。

3、产业信息交流。

双方在涉及合作范围内的各项技术、产业、市场和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予以充分交流,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四)合作机制

公司与合作方各自指定联系人,并成立工作组,代表合作双方确定工作目标和信息交流,并积极推进双方合作和本协议目标的实现。合作双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对方关切及发展动态,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并就合作领域内的成熟项目和企业信息进行交流。

协议各方同意以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及保密协议。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能东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致力于推进石墨烯在动力锂电池和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发展以及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加速。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石墨烯技术进军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产业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速公司在石墨烯材料市场化应用方面的进程,有利于公司拓展新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协议是意向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