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9月8日,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8月31日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依法召开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将于2016年9月28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将于2016年9月28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的情况下,需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第二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9月9日。该日期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4.53元/股,低于第一次定价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91元/股。

因此,根据两次定价取孰高的原则,本次发行价格仍为4.91元/股。

(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事项外,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16年9月28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5年9月29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事项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仍保持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16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为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7、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期限的议案。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首钢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22日、23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317室。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6年9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9

(2)投票简称:首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首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所有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②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2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