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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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六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 5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六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钱鹏飞、唐若民、林青辉、刘晓红、孙昌兴、熊楚熊、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九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不参与本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郑康豪先生、唐若民先生、林青辉先生、刘晓红女士,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波先生。

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郑康豪先生、唐若民先生、林青辉先生、刘晓红女士、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1、郑康豪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唐若民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林青辉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刘晓红女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朱波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熊楚熊先生、王培女士、汪军民先生。

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熊楚熊先生、王培女士、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就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1、熊楚熊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王培女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汪军民先生: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55)。

议案表决情况:9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1郑康豪先生

男,1976年出生,曾就读于深圳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深圳国际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现任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兼任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10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郑康豪先生及其控股的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72,611,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9%。董事候选人唐若民先生、监事候选人刘玉英女士及龙光明先生均在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郑康豪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郑康豪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唐若民先生

男,1973年出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2010年2月-2015年2月任湖南兴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若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事候选人唐若民先生、监事候选人刘玉英女士及龙光明先生均在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唐若民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唐若民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林青辉先生

男,1966年出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证券业务特许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近五年工作经历:2009年-2015年任皇庭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青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林青辉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4刘晓红女士

女,1976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商学院及香港中文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入职皇庭集团,曾任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市皇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皇庭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0年9月—2016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皇庭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刘晓红女士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5朱波先生

男,198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五年工作经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朱波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朱波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1熊楚熊先生

男,1955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学位。曾就职于重庆市二轻局生产处、重庆市南岸皮革厂、重庆大学管理学院。现任深圳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担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熊楚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熊楚熊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2王培女士

女,1968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同济大学、阿肯色大学沃尔顿商学院,分别获得MBA学位(主攻方向:人力资源)和EMBA学位(主攻方向:物流供应链及快速消费品)。近5年工作经历:1995年6月-2013年6月先后担任沃尔玛中国总部人力资源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行政官 (CAO)、沃尔玛美国总部集团副总裁等;2013年8月-2015年10月任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现任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王培女士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3汪军民先生

男,1964年出生,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移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汪军民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5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一六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二〇一六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刘海波、张崇华、马畅、龙光明、吴小霜。公司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波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不参与本次投票选举)。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为:刘海波先生、刘玉英女士、龙光明先生。

经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海波先生、刘玉英女士、龙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1、刘海波先生: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刘玉英女士: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龙光明先生: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1刘海波先生

男,1980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及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奇瑞汽车集团、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皇庭集团人事企管部总经理兼皇庭地产行政人事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

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刘海波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刘玉英女士

女,1975年出生,毕业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专业,目前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职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近五年工作经历:自2013年9月起在皇庭集团任职。现任皇庭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深圳市唯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玉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事候选人唐若民先生、监事候选人刘玉英女士及龙光明先生均在董事候选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刘玉英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刘玉英女士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龙光明先生

男,1983年出生,毕业于石家庄经济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及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职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花样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自2010年4月起在皇庭集团任职。现任职情况:皇庭集团董事长办公室风控法务总经理兼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6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

龙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事候选人唐若民先生、监事候选人刘玉英女士及龙光明先生均在董事候选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龙光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龙光明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5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提请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5日-2016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投票规则: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上市公司A、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题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选举郑康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唐若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青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王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1、选举刘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刘玉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龙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关于下属全资公司收购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7日及2016年9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

(四)、出席会议行使表决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6

2、投票简称:皇庭投票

3、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审议的第1、2、3项议案为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审议的第4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和身份认证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15:00至2016年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吴小霜、马晨笛;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0755-22669143;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

邮政编码:518100。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议案1、议案2及议案3按累积投票制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委托人填写的同意票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委托人拥有的投票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委托人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票数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对于议案4,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0056皇庭国际股票或200056皇庭B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