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94版)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田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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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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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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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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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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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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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韵
联系电话:021-80108518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21-801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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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cicc.com.cn
42)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43)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4)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5)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47) 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王炜哲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的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86-10-52682888
传真:86-10-52682999
经办律师:王丽、徐建军
联系人:王丽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短期现金管理工具,因此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其中战略资产配置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走势、国家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趋势等的研究与判断,预测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市场和品种选择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信用等级和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组合的各品种比例,在保证组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同时,管理人还将积极把握短期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这种非有效性会带来一定的套利机会,基金管理人通过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等策略积极把握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短期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会带来市场短期收益率的上升,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利用这种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根据2008年12月25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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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报告期内,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提前支取了部分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存款。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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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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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8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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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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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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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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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8.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15兴业CD403(代码:111510403)、15兴业CD405(代码:111510405)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5年9月25日,福建银监局对于兴业银行信贷资产非真实、完全转让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6浦发CD073(代码:111609073)、16浦发CD074(代码:111609074)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6年6月17日,针对浦发银行在天猫上以虚假价格进行促销的行为,上海市物价局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15兴业CD403(代码:111510403)、15兴业CD405(代码:111510405)、16浦发CD073(代码:111609073)、16浦发CD074(代码:111609074)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5兴业CD403(代码:111510403)、15兴业CD405(代码:111510405)、16浦发CD073(代码:111609073)、16浦发CD074(代码:111609074)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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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A级基金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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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级基金自基金份额分级以来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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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类基金自基金份额生效以来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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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升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06年7月19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2)相关财务指标中的 “净值收益率”,A级基金按分级前后延续计算,即本基金分级前的数据全部纳入A级基金进行核算;B级基金自2006年7月19日开始计算。
(3)自201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份额类别,份额申购首次确认日为2014年11月27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证券交易费用;
(8)E类基金份额上市费用及上市年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0.33%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0.10%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活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0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各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支付,由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1)申购费率:0
(2)申购份数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费
(1)赎回费率:0
(2)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费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转换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6年3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 “一、绪言”、 “二、释义”、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十、基金转换”、 “十二、基金的投资”、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风险揭示”、“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