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7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9月9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7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拟投入的资金及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3%)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及经公司总经办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批准设立了华仪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含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通过实业与资本相结合来更好地促进实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7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
至2016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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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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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9月15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张传晕、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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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7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诉讼货款合计为730.50万元、延迟支付货款利息损失、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6年9月8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就与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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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原告方:华仪电气
2、被告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730.50万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延迟支付货款利息损失(从2015年3月1日起按730.50万元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被告偿付全部货款之日止,暂算至2016年8月31日为63.00万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
2012至2013年期间被告因工程建设需要与公司共签订了4份400V开关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公司采购开关柜,合同金额共计955.60万元等事项。合同签订后,公司依被告通知履行了合同义务,将合同货物交付给被告,被告接受货物并予以认可。
2015年1月15日,经公司、被告双方对账后,确认被告已支付货款195.10万元,尚欠货款760.50万元未付;对账后被告于2016年2月17日和18日共支付了30.00万元,至今尚欠货款730.50万元未付。后公司多次催款,被告都以资金紧张为由,未能支付货款。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公司于近日对被告提起诉讼。
三、案件进程情况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诉讼涉案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30.50万元,公司已累计计提了182.625万元的坏账准备。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