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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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说明的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5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4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调整后)》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在公司发生本章程规定的恶意收购情形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且不存在不具备所任职务的资格与能力之情形,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终止职务的,公司应当按照该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十倍支付一次性补偿金”。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条款修订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本条款修订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赞同生效。鉴于此,公司对上述修订条款表决时,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权股份数,表决结果为:同意28,538,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1.0717%;反对6,663,0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上述修订条款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