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4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11日收到吴彬董事、王飞独立董事书面辞职报告,吴彬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王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彬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彬女士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飞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已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在公司任职期间,吴彬女士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董事长职责,王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 吴彬女士和王飞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后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在此对吴彬女士和王飞先生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吴彬女士和王飞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经董事会提议由公司董事关刚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长、董事及独立董事职务空缺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9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收回表决票8票,实际收回表决票8票。与会董事共同推举关刚董事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补选刘中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吴彬董事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中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其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认为刘中海先生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中海,男,现年48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机修分厂副厂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VC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并通过补选全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飞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全泽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其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认为全泽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全泽,男,现年45岁,博士,注册会计师,首批保荐代表人,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民建上海市委企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徐汇区政协委员,上海迪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选举程序发表了肯定的意见。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16-04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7日 11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7日
至2016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6 年9月12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16 年9月23日、2016年9月26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20: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