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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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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5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9月9日(星期五)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8 日-2016 年9 月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9月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月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 2016 年9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金柱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6,379,4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2.494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6,367,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2.4916%;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3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13,4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938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276,3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276,3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276,36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主要内容如下:

为更好地保护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务以及促进公司长期规范发展的需要,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同意自2016年度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整(税前)。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276,3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购买土地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276,3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内容如下:

补选陈南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高向阳、戴毅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6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陈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晚间收到刘金柱先生的辞呈,刘金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董事长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做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决议内容公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陈南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南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