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6-03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香港挂牌上市。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主体作为基石投资者的身份参与此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
●投资金额:不超过24亿美金之等额港币。
●风险提示:股价波动风险;行业市场风险。
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港集团拟以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为主体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
鉴于上港集团和邮储银行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上港集团对于上述事项的披露涉及邮储银行尚未正式发布的敏感信息。因此,上港集团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自行审慎判断后,决定暂缓披露上港集团拟以上港香港为主体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其内容,并按规定办理了信息披露暂缓业务。针对本次信息暂缓披露事项,公司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尽力缩小信息知情人范围。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填写了《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登记表》,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保管。现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上港集团披露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具体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9月8日,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石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以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主体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同意认购不少于发行后总股本4.15%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4.99%的股权,总额度不超过24亿美金之等额港币。最终认购股数和认购价格将按邮储银行和全球发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之间的协议予以确定。上港香港(作为认购人)拟与邮储银行(作为发行人)以及相关承销商代表订立基石投资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认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联合鹿岛大厦1903-4A室
总经理:奚言冰
成立日期:2009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港币67,25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服务及投资控股等
上港香港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港香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54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4亿元;2015年全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6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9亿元。2015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上港香港资产总额为10.47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17亿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2亿元。201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注册资本:68604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65X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股东总数为11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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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2963.64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255.33亿元;2015年全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06.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8.57亿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邮储银行资产总额为77076.34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4338.30亿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5.14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4.8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摘自香港交易所网站于2016年9月5日发布的《聆讯后资料集》)
四、基石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约方其中包括:上港香港(作为认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认购股份:邮储银行同意将上港香港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本次公开发行,上港香港同意以不超过24亿美金之等额港币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
认购价:认购价/认购股数将按邮储银行和全球发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之间订立的协议予以确定。
禁售承诺:上港香港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邮储银行上市日期起(包括上市日期)六个月内不得出售。
协议生效条件其中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已批准邮储银行H股股份上市和买卖。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投资可获得可观、稳健的财务回报。邮储银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高,财务表现稳定。
2、推动多元化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投资邮储银行符合近年来上港集团多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进一步推动上港集团多元化发展战略,有利于上港集团进一步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充分发挥其协同发展作用。
3、未来产融合作潜力大。邮储银行不仅在中国金融体系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我国客户数量最多、网络覆盖最广的金融机构之一,双方在未来实现深度产融合作的潜力巨大。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股价波动风险。邮储银行H股上市后,其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受到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其中很多不可控的因素难免会对股价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
2、行业市场风险。受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及结构调整、政府的货币政策、中国或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不利经济发展趋势以及自然灾害等影响,可能对银行借款人的业务、流动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银行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七、 报备文件
1、基石投资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