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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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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编号:2016-07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已于2016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9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孙芳琴、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4” ,投票简称为“明牌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9月 18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 9月 1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身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