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2:4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1日—2016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至2016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董事长余少华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249,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95,249,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41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所持股份40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候选人余少华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夏存海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吴海波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胡广文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金正旺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姜伯平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卢炎生同意股份数95,249,537股。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候选人余少华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夏存海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吴海波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胡广文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金正旺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姜伯平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卢炎生同意股份数1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候选人刘泉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郑春美同意股份数95,249,537股,候选人肖永平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冉明东同意股份数95,249,537股。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候选人刘泉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郑春美同意股份数100股,候选人肖永平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冉明东同意股份数 1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候选人陈建华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张继军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候选人任明同意股份数95,249,937股。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候选人陈建华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张继军同意股份数500股,候选人任明同意股份数50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余少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夏存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郑春美

委员:夏存海、吴海波、冉明东、肖永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刘泉

委员:郑春美、姜伯平、肖永平、冉明东

3、提名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肖永平

委员:夏存海、刘泉、郑春美、冉明东

4、战略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余少华

委员:夏存海、胡广文、金正旺、卢炎生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见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请毛浩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6年9月17日起任期三年。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毛浩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

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

毛浩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毛浩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毛浩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毛浩先生的聘任。

毛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电 话:027-87694060

传 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maohao@accelink.com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严琦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自2016年9月17日起任期三年。

严琦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余少华先生,1962年9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余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少华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股(限制性股票),余少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存海先生,1972年8月生,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财务部主任等职务。

夏存海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存海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股(限制性股票),夏存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海波先生,1974年8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吴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波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85,000股(限制性股票),吴海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广文先生,1963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副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胡广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广文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胡广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正旺先生,1964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所长,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金正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正旺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股(限制性股票),金正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伯平先生,1962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宽带事业部总经理、江苏日立射频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天光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姜伯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姜伯平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炎生先生,1949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教育部考委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自考委电子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软件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据库系统和软件工程,发表SCI、EI检索论文100余篇,主持并完成国家、省部级及企业研究与应用课题2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一项。

卢炎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卢炎生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泉女士,1963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等职务。

刘泉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泉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泉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春美女士,1965年2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武汉成其大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郑春美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美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郑春美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肖永平先生,1966年2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肖永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永平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肖永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冉明东先生,1975年9月生,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会计论坛》主编,2013年入选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计划。

冉明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冉明东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冉明东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简历

毛浩先生,1968年9月生,工程师,硕士。现任光迅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邮科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等职务。2006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600419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毛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浩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85,000股(限制性股票),毛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内部审计负责人严琦女士简历

严琦女士,1977年11月生,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曾任光迅科技采购部统计员、财务部会计等职务。

严琦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严琦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24,000股(限制性股票),严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建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建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简历

陈建华先生,1967年11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发展策划部主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冈烽火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烽火通信市场部办事处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等职务。

陈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华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