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5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部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现就海南橡胶四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将闲置的土地注入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有效的整合商贸和物流的资源,实现资产增值,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客观、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可以剥离公司长期亏损源,有效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马龙龙、毛嘉农、胡秀群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5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9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圣文先生的辞职申请,由于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报告已送达公司监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蔡锦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由于陈圣文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陈圣文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锦和,2010.02-2011.10 任国营山荣农场厂长、党委副书记、山荣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乐东山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10-2016.05任国营东昌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2016.05-2016.07任海南农垦东昌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营东昌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2016.07-2016.09 任海南农垦东昌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5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公司以金马物流园区及部分闲置仓储用地共计2159亩土地及附着地面上的仓库、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评估作价70807.02万元对海南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下属企业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同时向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现金增资12亿(首期出资1亿元,全部出资承诺5年到位)。增资后,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海垦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海南橡胶持股29.34%。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事项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获得海南省国资委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海南橡胶闲置资产,经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下属金马物流园区560亩物流仓储用地及部分分公司1599亩闲置工业、办公用地,注入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同时,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以现金12亿元对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北京海垦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
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韵声
注册资本:88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以农为主,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种等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产业投资、土地开发、园区投资运营,以及旅游健康地产、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垦投资控股集团资产总额218.85亿元,净资产119.30亿元,净利润-10.63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海垦投资控股集团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农垦总局合并组建成立,目前海垦投资控股集团正在进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原海南省农垦集团下属企业由海垦投资控股集团行使股东权利,海垦投资控股集团对本公司具有控制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雷
注册资本:2.80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酒店管理。
股东占比: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460FC0084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海南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69亿元,净资产2.64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281.49元,净利润-139.36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60亿元,净资产2.56亿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6万元,净利润-498.1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海垦投资控股集团共同向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增资基准日。其中,本公司增资70807.02万元,持有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29.34%股权;海垦投资控股集团出资12亿元,持有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49.72%股权。增资后,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海垦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
(二)出资方式、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涉及的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评估值为50,544.48万元。
本公司以金马物流园的土地560亩,以及部分闲置工业土地1599亩,共计215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价入股进行增资。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增资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拟用于增资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为70807.02万元。交易双方以上述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依据。
海垦投资控股集团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首期出资1亿元,剩余资金承诺5年内到位。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盘活海南橡胶部分闲置土地资产,实现资产增值;有利于整合农垦系统现有商贸、物流和智能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闲置的土地注入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有效的整合商贸和物流的资源,实现资产增值,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客观、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四)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该事项尚需获得海南省国资委的审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5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概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南老城海胶深加工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事项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获得海南省国资委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深加工园区三家全资子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公司”)、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达公司”)、海南老城海胶深加工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加工管理公司”)的经营困境,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经纬100%股权、安顺达公司100%股权、深加工管理公司90%股权转让给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34121.04万元、16287.96万元、9525.59万元。
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海垦投资控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韵声
注册资本:88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以农为主,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种等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产业投资、土地开发、园区投资运营,以及旅游健康地产、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资产总额218.85亿元,净资产119.30亿元,净利润-10.63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农垦总局合并组建成立,目前海垦投资控股集团正在进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原海南省农垦集团下属企业由海垦投资控股集团行使股东权利,海垦投资控股集团对本公司具有控制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法定代表人:刘磊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型号、颜色的乳胶丝,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各种乳胶丝松紧带、弹力绳等下游产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9,230.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6,569.28 万元,6 月末净资产为 2,661.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0.90%,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99.6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众环琼审字[2016]0229 号)
2、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法人代表:林兴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轮胎翻新用材料,橡胶制品;代为加工各种类型翻新轮胎;橡胶及制品的技术研发、支持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运输,包装业务。公司致力于发展轮胎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产业以及各类高端橡胶制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安顺达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798.4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654.03 万元,6 月末净资产为-9,855.6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6.38%,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870.4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众环琼审字[2016]0228 号)
3、海南老城海胶深加工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法人代表:张福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公司深加工园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深加工管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160.4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60.12 万元,6 月末净资产为-199.7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87%,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42.1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众环琼审字[2016]0230 号)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一)定价依据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经纬公司100%股权价值为34121.04万元,安顺达公司100%股权价值为16287.96万元,深加工管理公司100%股权价值为10583.99万元。
在参考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上述三家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经纬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34121.04万元,安顺达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6287.96万元,深加工管理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9525.59万元,合计59934.59万元。
(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以现金收购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其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10日内,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向海南橡胶支付转让价款的50.1%,;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于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4.95%,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4.95%。
(三)股权交割条件
股权转让在下列事件全部达成时完成交割:
1、该股权转让方案已经双方决策机构审批通过。
2、该股权转让方案已获国资部门批准。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
4、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完成修订。
5、首笔股权转让款按协议约定完成支付。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长期亏损的深加工园区三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剥离亏损源。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富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可以剥离公司长期亏损源,有效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四)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该事项尚需获得海南省国资委的审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6-05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9日
至201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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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非累计投票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累计投票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公告的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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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9月27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电话:0898-31669317,传真:0898-316614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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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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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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