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6-020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口头结合通讯方式发出,2016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园城黄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公告编号:2016-021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
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的名称:《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合同涉及事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对乳山市金海矿业有限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由壹年延长至伍年,即自2013年9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托管费用捌佰万元整/年不变。
●合同生效条件:《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须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的签订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系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与乳山市金海矿业对托管事宜进行商讨后签订之协议,合同的履行,尚需根据合同审批程序通过后执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乳山市金海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乳山市大孤山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许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南大街261号
法定代表人:徐成义
三、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3年9月18日及2013年9月23日签订之《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下称“《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及《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2013年9月18日共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实施整体托管经营事宜进行了约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的托管经营期限为壹年,至2014年9月22日止;
(2) 甲乙双方于2013年9月23日共同签署《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3) 甲乙双方于2014年5月27日共同签署《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4) 甲乙双方于2014年12月30日共同签署《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5) 为保证托管经营工作的持续性及甲方的长远发展,现甲乙双方拟对托管期间甲方服务内容进行约定,并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未尽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的托管经营期限由壹年延长至伍年,即自2013年9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无论乙方能否实现乳山市金海矿业的每年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小写:人民币 30,000,000 元)的托管目标或者乳山市金海矿业经营亏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从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为捌佰万元整/年(小写: 8,000,000 元整)。甲方负责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本协议在国土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乙方对此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条款之外,《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第四条 本协议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托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保证托管经营工作的持续性及甲方的长远发展,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托管合同的风险分析:
托管合同的履行客观上都存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政策、市场波动、环境保护等因素可能引发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公告编号:2016-022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园城黄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9日
至201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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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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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股权凭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园城8楼。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园城8楼。 邮编264000
联系电话:0535-6636299 传真:0535-6636299
联 系 人:刘昌喜 逄丽媛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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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