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欧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3,051.73万元支付收购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现金对价和部分相关发行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6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最终确认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41,690,6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724,999,986.14元,坐扣承销费13,679,245.28元后的募集配套资金为711,320,740.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分别汇入公司7个募集配套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497,48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705,823,253.26元。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46号和天健验〔2016〕354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公告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及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交易指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向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徐佳亮和徐晓峰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51.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司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中的3,051.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四、相关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051.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利欧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民族证券对利欧股份实施此次置换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欧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965号)。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点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4日

